发改委鼓励大型煤企与用煤大户签长期直销合同
国家发改委近日就关于《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征求意见稿鼓励引导和培育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参与煤炭应急储备建设。提出要培育和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引导企业通过煤炭交易市场开展煤炭经营。加强对煤炭交易市场及煤炭经营活动的监管,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征求意见稿要求铁路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此外,意见稿指出,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同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告知从事煤炭经营方面的基本信息。对备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名单,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中国证券报)
神火股份深度研究报告:新疆项目盈利惊人,市值严重低估神火股份 000933
研究机构:东北证券 分析师:王师 撰写日期:2013-10-09
报告摘要:
神火股份近年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新疆煤电铝一体化项目中,在新疆斥资136亿建设80万吨电解铝、4*350MW自备发电机组、40万吨阳极碳素以及配套10亿吨煤炭项目。公司将经营多年的“煤电铝”一体化建设的成熟经验复制在新疆地区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跨越式带动。
新疆分公司业绩进入爆发期:新疆地区用电成本低于内地20%以上,神火新疆分公司综合用电成本仅为0.275元/度,自备电厂投运后将低至0.176元/度。未来随着政策支持逐步兑现,周边大型企业共同规划,五彩湾地区大型机组有望孤网运行,孤网运行后公司用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至0.11元/度。预计2014和2015年新疆分公司税前利润将为6.6亿和10.7亿元,业绩进入爆发期。
神火股份本部煤炭业务:增量主要来自于泉店矿、薛湖矿和梁北矿。薛湖矿和泉店矿是今明两年产量增长的主力,合计将有近50万吨新增产能。梁北矿扩产仍需等待发改委批复。公司无烟精煤销售价格已于9月反弹,四季度为煤炭传统旺季,价格反弹仍将持续。去年年底神火股份与潞安集团达成协议,将对神火高家庄矿探矿权进行交易,交易总价超过40亿元。潞安集团已缴纳首笔交易款7亿元,交易完成后将直接贡献利润29亿元。
投资建议:2013-15年新疆分公司可贡献EPS0.03/0.22/0.36元,成为公司第一利润增长点。公司综合业务EPS为0.21/0.46/0.65元,分别对应26X/12X/8X动态PE。神火股份现有7亿探矿权交易款在手,未来高家庄矿探矿权完全转移后将给公司带来29亿利润。新疆项目2015年营收可超过60亿元,营收与A股市场上同为电解铝企业的焦作万方规模相当,神火新疆估值应与焦作万方60亿市值看齐。新疆项目(60亿)与高家庄探矿权价款(29亿)的估值水平已可参照89亿市值估算,神火股份总市值仅为105亿,相当于本部800万吨煤炭、60万吨电解铝、3台自备机组等业务市值仅15亿。我们看好公司估值水平逐步恢复至合理水平,总市值应向150亿迈进,给予“推荐”评级,目标价8.5元。
风险提示:孤网运行2015年前无法达成;新疆电解铝产能失控,过度释放影响国内供需;煤炭价格进一步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