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提及:要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等11个省级行政单位实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并将更新补贴与新机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我们认为如果资产评估、补贴限额、旧机再制造等关键问题能顺利解决,“以旧换新”有望成为未来1-2年农机政策的一大惊喜。随着今年试点工作的深入展开,更多的实施细则将先后出台,试点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对新机销售形成额外刺激。
2)“全额购机”新政推开,市场秩序走向规范化:
与以往补贴在购买同时发付的做法不同,“全额购机”是农民先全价购机,再根据发票向政府领取补贴。我们认为“全额购机”带来的潜在影响有正反两方面:a)积极方面,补贴在购机之后,降低了中间环节出现腐败的概率,同时在操作层面上为未来“普惠制”的实施做准备;b)消极方面,去年在10个左右省份试点,但由于农民对新政策的不适应、手续的繁琐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需求的释放,是去年农机销售增长低于预期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年“全额购机”将新增16个左右试点省份,并将严格规范“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模式,简化农民领取补贴的程序。我们认为,经过去年的小范围试点,“全额购机”的操作方法已经逐渐规范化,农民面对新政的不确定心理也有所缓解,今年试点推开对行业的影响偏向中性;但中长期来看,“全额购机”对抑制补贴中间环节的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是对于整个行业的制度性利好。
3)“普惠制”有望铺开,规避腐败、惠农惠民:“普惠制”实际上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凡符合规定的国家农机推广目录的产品品类,均完全满足农民购机需求,而不受地域、品牌、经销商或补贴指标限制。我们提示,“全额购机”的最终目标是过渡到“普惠制”,从根本上杜绝中间环节的腐败现象,从而提高农民的受益幅度。根据我们的草根调研,在相当部分地区,目前中间环节侵蚀农机补贴的幅度高达50%以上。我们预计在未来2-3年内,“全额购机”有望逐步升级为“普惠制”,让农民真正享有补贴政策的实惠。实际上,《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已经提及:鼓励各省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具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我们预计“普惠”最有可能实施的路径是:“指标审批制”-“局部普惠制”-“完全普惠制”。即先在稀缺小品种农机、局部基数较低的地区试行,之后通过观察改进操作办法,最终全国范围、全品类施行。因此,我们判断玉米收获机、水稻种植机、大型农机具等国内最为稀缺的小品种农机有望最先受益。
4)鼓励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取代小农作业: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形式,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2005年3月刊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农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了政府支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经营集中化的态度:“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国内农地流转的平均比例还很低,且极不均衡:上海、北京、浙江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土地流转比例达到+40%,而河南、安徽等传统农业大省流转比例依然很低、仅有+10%。我们认为土地集中、规模经营是城镇化进程的必然结果,预计政府还将针对农地流转出台一系列细则和操作办法,未来几年规模经营将在全国范围内加速取代小农作业,成为农业经营的一股主流。相应地,需求主体的大型化将对农机行业形成长期的积极影响,农机销售大型化、高端化的趋势愈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