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优先股股息对普通股股东冲击视银行经营情况而定,经营困难时冲击大,对普通股EPS、BPS影响大。选取08年危机后经营情况相对好的富国银行和相对差的美国银行作对比组,2012年,富国银行优先股分红对普通股股东可分净利润影响仅为5%,而对美国银行普通股股东可分净利润的冲击则高达35%。由于优先股是永续资本,无到期日,且Basel3规定自发行之日起,至少5年后方可由发行银行赎回,但发行银行不得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因此,普通股股东不得不考虑在相当长的周期内银行的经营稳定情况和优先股对其分红的冲击。
我国上市银行一级资本缺口巨大,引入优先股制度将减轻二级市场再融资压力,利于银行股估值提升。站在2013年中期时点,按照监管达标水平外加1个百分点的富余为目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静态测算,我国上市银行一级资本缺口2652亿,其中核心一级资本缺口463亿,其他一级资本缺口2163亿。
从单家银行看,农行的普通股再融资压力最大,预计规模为334亿,农行、浦发的优先股补充压力最大,预计规模分别为861亿、268亿,也将最受益优先股制度。此外,三家国有大行工、建、中和三家城商行基本没有再融资压力,其余股份制银行的优先股缺口规模在100-150亿左右,普通股几无缺口。
经营平稳假设下,优先股发行对业绩增厚较小,其分红对普通股东稀释不大,但制度推出最大阻碍在于经营困境时大股东控股权面临丧失风险。根据估值模型动态测算,按照目标一级资本充足率补充优先股后,对BPS的增厚显著高于EPS。从EPS看,招行提升4%,华夏、平安提升2%,农行、兴业、浦发和民生提升1%;而从BPS看,农行、华夏、浦发、招商将提升8%-12%,其余银行的影响较小。截至2018年Basel3要求达标时,若上市银行经营平稳,加权风险资产年均复合增长13%,净利润增速维持在10%,普通股分红率32%,优先股票面利率8%-10%,则普通股股东实际获得的分红减少约1%。优先股制度规定公司无法连续支付优先股息时,优先股东将获得表决权参与公司经营,大股东可能会丧失对公司控制权。从上市银行大股东持股比例和优先股占比看,优先股发行会对最大股东控股权造成影响的银行包括农行、招行、民生、兴业、浦发、华夏。
投资建议:
优先股制度推出或可提升银行估值10-15%。银行业发行优先股意在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对于业绩提升意义不大,但可保证业务和资产规模正常发展,具有正面效应。鉴于我国尚缺优先股为主的一级资本工具,故从制度完善和减缓二级市场再融资压力看,优先股制度推出或可提升银行股估值10-15%。
从资本缺口规模看,优先股制度推出最受益的将是农行、浦发,从EPS提升看,招商、华夏和平安将相对收益。
中金:优先股改革配套规定三中全会出台概率较大
中金公司最新发布的报告认为,推出优先股是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步。中金公司策略研究员王汉锋表示:“优先股是一种‘似股似债’的混合证券,将进一步丰富中国资本市场的层次,是一项值得期待的制度改进。”
王汉峰认为,优先股制度如果引入中国市场,金融类企业以及需产能整合、结构调整的行业内的龙头公司均将或多或少地收益。从银行、券商和保险这些金融企业看,“银行将获得多一种融资渠道,长期有助于调整大型银行国有股东持股过于集中的结构,券商将增加业务范围,保险公司将获得一种介于股债之间的、收益稳定、风险相对可控的投资工具。”
而对于需产能整合、结构调整的行业内的龙头公司,王汉峰认为可以利用优先股的方式来进行行业内的兼并重组,优化行业结构,典型的比如国家之前公布了过剩产能调整规划的五大行业。
中金公司预计,优先股改革的配套规定在三中全会前后出台概率较大,实际发行最快在明年上半年,银行等大盘股行业有望先行先试,先从增量改革开始。在准入门槛和发行规模方面,中金公司预判也将会做出限制。
国都证券:憧憬优先股破冰发行 开启大盘蓝筹低估值修复行情
撰写日期:2013年09月09日
若优先股试点发行制度短期能尽快推出,将提振以银行为主的大盘蓝筹股的估值修复行情,建议密切关注布局。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试点改革行动密集,近期市场已围绕制度改革红利主线,已先后掀起自贸区、土改等主题投资热点板块,发行优先股也是一项对资本市场制度的改革之举。
优先股,是其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即在分配盈利时可以优先享受固定股息。通常,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不参与公司决策管理,而且一般不上市流通,优先股东可要求上市公司按约定赎回。而以银行为主的大盘蓝筹股因盈利能力与股息分红较为稳定,优先股筹资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发行优先股既解决融资问题,又不会给二级市场带来大量减持压力;此外,流通盘减少及合理稳定现金分红后,也有利于提振大盘蓝筹股的估值中枢水平。预计银行、房地产、汽车、家电等盈利较稳定、估值偏低的大盘蓝筹股有望成为优先股发行的重点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