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国Ⅳ势在必行市场空间犹存
威孚高科 000581
研究机构:平安证券 分析师:彭勇,王德安,余兵 撰写日期:2013-07-26
多地已发文,国Ⅳ实施势在必行。目前已有多地环保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7月1日起在其行政区内实施国Ⅳ排放标准,新购或转入车辆须达到国Ⅳ标准,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其中部分地区要求停止国Ⅲ产品的销售。考虑到本次国Ⅲ升级到国Ⅳ,成本增加较多且需多方配合,我们预计国Ⅳ实施先从部分城市实施,再推广到全国,先重型车后轻型车。按照国家部署,2014年底之前在全国范围内供应国Ⅳ柴油,考虑到采用SCR尾气处理技术的重型柴油车使用国Ⅲ柴油也可达到国Ⅳ排放标准,我们预计重型车国Ⅲ产品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轻型车国Ⅲ产品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即全面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天然气汽车影响有限,威孚高科国Ⅳ空间犹存。由于天然气价格受到严格管制,近几年柴油价格上涨幅度远大于天然气,天然气汽车运营成本低的优点更加明显。未来随着天然气价格的理顺,天然气汽车运营成本优势下降,天然气重卡和客车难以成为主流,将只是现有汽柴油车的有效补充。
由于减排和环境的需要及加注天然气比较便利,出租车和公交客车使用天然气的比例要远高于其他车型,我们预计未来天然气客车销量上限约为客车总销量的30%-35%左右水平,天然气重卡销量上限约为重卡总销量的10%-15%。考虑到天然气汽车的影响,我们预计2015年全面实施国Ⅳ后威孚高科面对的市场空间仍达278.5亿元,是公司2012年面对的市场规模的3倍。
盈利预测及投资建议。考虑到国Ⅳ标准落实进程和天然气汽车影响,我们下调了公司盈利预测,按最新股本摊薄后,预计2013-2015年EPS 分别为1.05元、1.23元和1.71元(原预测摊薄后是1.27元、1.59元和2.04元)。
鉴于国Ⅳ排放标准实施将会给公司燃油喷射、尾气后处理和进气系统业务带来快速增长机遇,未来业绩快速增长确定性强,且2013年动态PE 仅20倍,处于历史低点,维持“强烈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商用车行业,尤其是重卡行业销量低于预期;国Ⅳ排放标准执行力度较小,如设置实施缓冲期、监督不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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