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高明的“骗贷伎俩”却将全国多家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几百家中小企业、上千位当事人卷入其中。
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继而说服中小企业从银行超额贷款,并将多贷部分截留“理财”,同时提供给中小企业高额的理财收益,在华鼎董事长陈奕标构建的这个担保-融资-理财的利益链条上,只要资金链不断裂,各方都是受益者:银行获得放贷收益,小企业获得贷款,同时还可以获得贷出资金不菲的“理财收益”。
然而,随着“导演”这一切的陈奕标2012年携款潜逃海外,“华鼎担保骗贷”危机爆发,留下的烂摊子还有待收拾。
涉案总金额究竟是40亿元还是70亿元?涉案的担保公司、60多家企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如何理清?面临银行骗贷指控的企业如何自辩?
一片混乱之中,2月25日,“华鼎骗贷案”第一个刑事案件开庭。案件的风向标意义明显:在华鼎危机爆发一年后,案件开审将开始厘清陈奕标构建的担保融资骗局,并对企业争议巨大的“谁来买单”提供解决途径,而银行等金融机构无疑更需从中恶补风险管理课。
“骗贷”第一刑案
在华鼎首个刑事案中,检察院以“骗贷罪”起诉杨国义,杨国义以“无罪”申诉。而杨国义的案件只是“华鼎事件”的第一个开庭刑事案,接下来,在广州,法院将陆续开庭审理涉案的62家中小企业,首批为26家。
此前,人们曾以为,“华鼎事件”刑事诉讼的序幕将由陈奕标及其控制下的广东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和北京市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担”)来拉开。
但出人意料的是,杨国义拉开了“华鼎事件”刑事诉讼的序幕。杨国义是广州蓝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硕”)的老板,他的公司承接了多家高校的直饮水和热水BOT建设项目。
2011年,蓝硕做项目投资需要700万元的银行贷款,但银行不认可杨国义提供的抵押物,于是杨国义找到了创富为蓝硕做担保。
而创富的经办人告诉他,如果只贷700万元,担保公司的利润太少,不能合作,希望他增加贷款至1350万元,用不完的钱可交给创富做资金增值(坊间俗称“理财”),创富将支付给蓝硕13%的资金增值收益(坊间俗称“理财费”)。
事实上,从2006年华鼎成立起,就这么操作,创富成立后也一直这么操作,这在业内是公开的秘密,成为一种潜规则。
考虑到只有同意创富开出的条件,创富才会给蓝硕做担保,而蓝硕才能从银行借到钱,于是杨国义接受了这个潜规则。
2011年5月,杨国义经创富向A行广州南方支行和B行广州小北支行分别贷款500万元和850万元。这1350万元打入了创富和蓝硕共管的账户。这种“共管账户”是必须创富和蓝硕双方都同意才能把款项划出去用的。
而此时批下的贷款却让杨国义很为难,他没想到A行和B行的1350万元贷款这么快放下来,不巧的是,其手上尚有来自C行的1000万元贷款,这么多钱一下子用不完。而蓝硕做的高校项目是七八月份才用款。为减轻贷款的利息负担,在创富的建议下,杨国义同意,把这笔钱暂交给创富,由创富向蓝硕支付13%的资金增值收益(注:包含了8%~9%的贷款利率)。
根据银监会规定,银行负有监管贷款资金用途的责任,要从银行里划走资金,需要有蓝硕公司的购销合同。于是,创富拟了一份蓝硕与创富指定的某贸易公司的假购销合同,杨国义在创富提供的假购销合同上盖了章。
实际上,创富造假的这份合同,与创富给其他担保合作中小企业的购销合同都一样,杨国义说:“几千家客户,所有的合同都是一模一样的,连错字都一样,几百万的金额都没有用大写,这些款很集中地划给了几个贸易公司。”
这些漏洞,银行本可以甄别,不过,银行并没有追究。反而是在华鼎创富案发后,银行的经办人急着让杨国义补交划款时有不足的资料,请杨国义“帮忙出一份仓单”。
本报记者从杨国义处获得的录音中,杨国义说:“合同是创富造假的,我盖了个章也是被迫。没有真正采购,怎么给你出仓单?这不是造假吗?查起来拉我去打靶都有余。”
B行的一位李姓经理表示“完全明白”,“但还是请你帮帮忙,如果我不交上去,个人责任真是超过您的想象。”
整个划款过程,完全由创富的人士到银行经办,杨国义说,“银行配合担保公司才能划出款。”于是1122.5万元(注:1350元的贷款需要交给银行15%和20%的保证金,总额1350万元-A行保证金500万元×20%-B行保证金850万元×15%=划走资金1122.5万元)转入创富指定的贸易公司。
其后,至2011年7月,杨国义要用款,先后三次用书面形式向创富公司要求还款。直至2011年12月,创富公司还给杨国义50万元,但此后未再还其他款。
2012年1月,创富的资金链断裂,停止每月支付给杨国义的资金增值费。为保持在银行的信用,杨国义自付了2012年1~4月的银行贷款利息12万余元。2012年6月,深感危机的杨国义向金融办和经侦部门举报了创富的违规操作问题。
在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中,至2012年1月创富资金链断裂,杨国义收到创富支付的资金增值费(扣除银行贷款利息)为44117元。而扣除银行保证金以及蓝硕公司归还的银行贷款,截至目前,杨国义还欠两家银行共计1072.5万元本金。
在华鼎首个刑事案中,检察院以“骗贷罪”起诉杨国义,杨国义以“无罪”申诉。
而杨国义的案件只是“华鼎事件”的第一个开庭刑事案,接下来,在广州,法院将陆续开庭审理涉案的62家中小企业,首批为26家。
企业无奈“转贷”
数据显示,2012年3月份,华鼎创富的客户组成的“自救会”统计了来自广州、东莞、佛山的涉案“苦主”企业,共有1000多家。到2012年5月份,“自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涉案企业降为800多家,其中广州445家。
2012年1月,创富资金链断裂引发“华鼎事件”全面爆发,陈奕标旗下的三家担保公司都无法把占用企业的银行贷款还上。谁来为贷款买单的问题就摆上了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