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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现双重“利益输送” 难逃以公护私嫌疑

www.yingfu001.com 2013-03-01 14:10 证券时报网我要评论

  本报对铁岭市园林管理处涉嫌动用数亿元财政资金拿地,助铁岭新城业绩冲刺一事的连续报道,引起各方关注。有财政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如上述资金确系违规挪用,则无疑将触碰财政资金监管“红线”。而法律专家则直言,这是拿公家的钱,部分为私人“挡掉”巨额补偿风险,以非关联交易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此外,铁岭新城超高的土地一级开发分成,也难逃利益输送之嫌。

  法律专家:公家“慷慨解囊”利益输送私人

  随着本报对此事调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法律界和政府部门人士纷纷表示关注,并提出其看法。

  一位法律专家对记者表示,这是一次明显的拿公家的钱对私人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这是以非关联交易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原本应为公众服务)的事业单位的钱,却去购买土地,肆无忌惮地被部分利益群体所利用。”该专家表示。

  其分析如下:2011年借壳上市时,铁岭市财政局全资控股的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铁岭财京50%股权,京润蓝筹及其大股东罗德安、付驹和北京三助嘉禾持有另外50%股权。将上述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并作业绩补偿承诺时,除国字号的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京润蓝筹、罗德安、付驹和北京三助嘉禾也都承担相应义务。若铁岭财京2011至2013年净利润低于6.31亿、6.78亿和7.39亿元,上述各方都需按约定的计算公式拿出股份进行补偿。这也就是说,园林管理处此番“慷慨解囊”助铁岭新城业绩达标,除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可免于巨额补偿外,也为罗德安、付驹等挡掉了补偿风险,“照顾”了其私人利益,构成利益输送。

  而且,表面来看,园林管理处手握“黄金地块”似乎也不吃亏,但实际上,其资金占用存在成本,土地开发或转让也存在市场风险。或许目前,最令当地有关部门紧张的,也正是为这块土地找寻下家的问题。

  除园林管理处外,拿下铁岭新城另两组地块的两家房地产公司也是“疑点”重重。其分别为铁岭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铁岭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翔美公司与日盛公司成立日期分别为2012年11月20日和22日,注册资金均为800万元。企业住所均在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金鹰大厦7层。除注册时间恰在铁岭新城拍地前夕,这两家公司的地址也紧邻上市公司——铁岭新城就位于该大厦8层。同在金鹰大厦办公的还有不少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中不乏在去年年中刚刚成立,就火速在铁岭注册多家房地产分公司的外省投资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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