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收购浙江飞越,为广电渠道拓展再添一翼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王念春 日期:2013-12-05
事项:
12月3日晚,公司公告收购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飞越成立于2004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资源整合,已成为浙江本土较大的三网融合终端服务企业,具有良好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首期支付6000万元,主要为浙江飞越在三网融合方面和与运营商相关的技术价值;后续的4000万元根据业绩承诺的具体实现情况支付)受让何明耀所持有的浙江飞越100%的股权。飞越承诺14-16年收入不低于4.5亿元、5.5亿元、6.5亿元。
内容:
收购浙江飞越,打开广电销售渠道、获取云计算及软件设计能力的提升
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国内互联网企业纷纷介入电视、机顶盒等领域,传统电视厂商也在积极寻求转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掌握更多的自主定价权,提高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寻求国内业务转型,拓展运营商和电商渠道,如公司2013年9月与华数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初步的尝试。转变运营模式,介入国内运营商市场,改变了公司的营销体系、组织架构、结算方式、物流运输、售后服务方式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ODM的方式进行经营,在制造方面优势明显;但与运营商合作的新模式中,公司在广电渠道资源、合作经验、软件技术尤其是运营商加密技术等方面存在不足,此次收购浙江飞越,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是打开广电销售渠道的一把钥匙。
飞越拥有多年与广电系统合作的经验。浙江飞越是一家在国家三网融合背景下致力于“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终端服务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三网融合云终端服务提供商,在浙江省内外广播电视行业树立了较好的企业品牌与客户知名度。飞越与华数、贵州、河北、湖南、新疆等广电运营商均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未来在广电渠道的业务拓展有促进作用。
飞越与华数关系密切,能更好地推动“充服务费送电视”活动在浙江地区的推广和销售。飞越是华数长期的机顶盒供应商,与华数已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双方合作默契更佳。未来,公司将通过飞越与华数在浙江地区推广“充服务费送电视”活动,预计能获得更好的效果。
飞越拥有良好的软件设计能力,在运营商加密技术、付费系统等方面的设计比公司更有优势,可弥补公司软件设计方面的不足。目前,浙江飞越拥有专利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项。
公司通过飞越子公司销售电视、机顶盒,可避免公司直接从事零售业务,与原有ODM客户形成冲突。
此次合作,公司将飞越定位为软件设计商、广电渠道销售商,对公司的营销体系、组织架构、结算方式、运营商渠道资源等方面均有促进作用。
浙江飞越14-16年收入承诺16.5亿
公司收购浙江飞越后,何明耀承诺至少在目标公司任职三年并担任总经理一职,本次收购的对价根据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分四期进行支付,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飞越承诺,14-16年收入分别不低于4.5亿元、5.5亿元、6.5亿元,相对12年的年复合增速19.27%;其中,电视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3亿元、4亿元、5亿元。今年12月公司将在浙江地区开启“充服务费送电视”活动的预售,明年将正式销售,因此,飞越对公司的收入和业绩贡献将在14年开始显现。
维持“推荐”评级
此次公司收购浙江飞越,进一步表明了公司在广电渠道拓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看到了公司积极地完善在该渠道的软件设计、资源积累、运营经验、营销体系等方面的能力。与华数在浙江地区的合作模式,将对其他省市形成示范效应,未来该模式大概率会复制到其他省市,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渠道、规模。我们认为,公司一直在积极的从制造商向“制造商+运营商”的转变,相比同类公司而言,公司很好地顺应时代的变化率先改变了自身的经营模式,我们期待和看好公司的转型。
由于此次收购公告仅披露收入承诺,其中的关联交易部分还无法详细拆分,因此,我们暂时维持前期的盈利预测,预计13/14/15年EPS分别为0.58/0.86/1.15元,维持“推荐”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