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假日办发布的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调查中,据悉大多数网民对现行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表示不满,而对于是否调借周末形成7天长假、3天小长假的问题,意见分歧严重。特别是针对3天小长假“挪2做3”,反对声尤为强烈。而网民呼声最高的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希望恢复五一黄金周;二是呼吁延长春节假期。
笔者上周曾著文建议取消十一长假,保留春节假期,并谈了五个理由(见财经网),尽管如此,笔者赞成让公众来决定黄金周的去留。但需要指出的是,公众不单单指网民,正如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装修工程队长袁师傅说,“什么网民49%同意、51%网民不同意,不一定就代表公众的意见旗鼓相当。听说国庆节超过4亿人出去玩,全国网民也超过4亿了吧。200多万网民意见不能完全代表群众。有关部门应该上街头、进工地,入户调查,了解群众意见。”换言之,对于那些不上网或没条件上网的“沉默的大多数”,也应听取他们对假期安排的意见。这样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才是客观合理的。
黄金周之所以走到今天这种去留两难的困境,在于当初做出这项决策时,就不是从公众利益出发,而是根据旅游自身性质而作出的。随着经济发展,人们休闲的时间会越来越多,对休闲质量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但如果将这种休假方式向旅游方面误导,令“黄金周”几乎变成了“旅游黄金周”,几亿人在同一个时间集中旅游休假,不出各种问题才怪,何况我们的管理水平又很落后。
所以,黄金周的改变势在必行。但如何改变,却大有讲究。是由少数官员在少范围内决定几亿人的休闲时间和方式;还是由社会大众参与进来,一同决策,是大不相同的。
最好的方式,是把休假的权利交给个人,让每个人去决定自己的休闲时间与形式。但这需要政府切实做好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工作。在该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前,保留一两个黄金周也可以,但黄金周的时间是多长,一年有几个黄金周,是否需要其他的小长假等等,则必须有公众参与讨论,由社会大众共同来决定。
因为如何休闲不仅是一种个人的权利,也是一个民生问题。民生问题一般涉及公众的直接利益,因而在民生问题上,让大众参与进来,发表意见,显然比少数几个人封闭决策,更能体现社会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从而更具合法性。
根本上讲,公共政策之所以姓“公”,不只是政策的结果能够体现和反映公众利益,更在于政策制定过程本身,必须要有公众参与,没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政策,是很难符合社会公众要求的。如果公共政策的制定仅由政府体制内外的少数人来把持,那么,这少部分的政策精英就很容易从自身的立场、观点出发,在决策中反映自己的价值观,也就很难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缺失。
而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它的好处是,让全社会尤其是利益相关群体明了该政策的潜在收益和潜在损害,从而选择赞同还是反对。这就给了政策制定者一种实在的压力,使他必须从社会的整体利益或大多数人利益出发,不仅考虑政策带来的好处,也要考虑政策实施后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作用,及对与它有关联行业和人群的影响,力争使其利益损害最少化。
近年来,虽然在政策制定前或制定时,也会把相关的动议或问题让社会讨论,但最后真正吸收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的不多,由公众意见决定某项政策更少,多数时候,公共政策的决策和运行方式,还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所联系的“智囊”完成的。当然,这不是说所有的公共政策必须由公众意见来决定,鉴于公众意见也非铁板一块,会出现非理性的现象,因此,对于公众意见,也有甄别和比较的过程。然而,无论如何,必须让公众深度参与政策制定,否则,就缺少合法性。
类似国家假日制度安排这样的公共事务,涉及人数众,只有让社会充分地参与和讨论,才能让不同群体明了政府制定该制度的原因、意图、原则以及要达到的目的,从而使制度出台后既合乎社会多数人的意愿又符合政府的意图。
互联网时代,公众表达的意愿大大提高,对政策透明程度和参与程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法律和政策制定与实施模式必须改革。克服公共政策“少数人”制定而导致公共性缺失的办法,是建立和完善意见表达机制、决策参与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吸纳公众代表参加,畅通信息流通渠道,使制定政策的“少数人”能真正地代表多数人。其实,这就是一个民主学习的过程。
籍由公众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调查的参与和讨论,开创公共政策制定的新范例。
邓聿文为资深媒体人、民革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