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当公司上市6个月内或者更短时间内跌破发行价时,可以利用库存股制度强制要求回购股票,单向交易满6个月再卖出;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股价稳定基金,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及高管会同保荐机构等中介共同设立股东赔偿基金;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未来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市场人士洪榕认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首先要重视投资者,为投资者正名。只有先正名才能得到重视,才能让他们有卖方一样平等的地位,而地位平等了,股市定价就不会扭曲,股市的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他同时称,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彻底改变新股发行弊端的几个核心问题如“三高”、破发、机构专属的无风险的一级市场等问题有所触及,但仅限制大股东减持价格和期限远远不够,建议最好包括全部原始股东,必须含PE。对投资者新股全部或部分按账户市值配售方面,社保没必要单独配售,因为社保通过购买二级市场股票本身就可获市值配售。(证券日报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