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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新政将比前任更严厉 IPO或酝酿重大改革

www.yingfu001.com 2013-05-24 12:11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本文导读===

   【肖钢新政】券商基金猜测新主席构想 低调肖钢并不沉默

                被误读的肖钢:证监会“新政”将比前任更严厉

   【新股改革】IPO或酝酿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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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阅读===

  券商基金猜测新主席构想 低调肖钢并不沉默

  “肖主席到底怎么想?”近两个月,券商、基金等机构负责人碰头时,常常互相提问。

  这其实是中国资本市场今年3月17日进入“肖钢时刻”以来的一种心态反映,证监会主席上任两个多月,一直保持低调作风,鲜有公开露面谈话。

  迄今,肖钢公开表态仅三次:上任两周后,通过新闻发言人间接向市场表达工作思路: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五四青年节之际,发表资本市场“中国梦”寄语;最新的也是最具实质性的发言,则是5月21日晚间,对于“证监会系统如何转变职能”的讲话,市场由此第一次见识到肖钢的资本市场监管思路。

  肖钢不沉默

  除前述三度表态及其与香港特首的会面外,市场预期最高的2013年券商创新大会上,肖钢未见现身,这在当时被诠释为肖钢的一种态度,“最大失望是肖钢没出现。”上海地区某券商中层告诉本报记者。

  “肖主席上任不久,大家都希望他出来做个表态,对创新工作表示支持,但这个希望落空了。”北京地区某券商资管人士表示。

  在市场的极高预期与肖钢的沉默之间,各种传言纷现,如“券商、基金捡银行垃圾论”、“新三板是肖钢认可的首要工作”,但皆未得到官方证实。而各种“肖钢说”,正是市场没有足够信息推测新主席监管思路的表现。

  肖钢真的沉默吗?有业内人士指出,肖钢采取的或是预期管理与回应模式,他让整个证监系统都提高对市场疑问的回应速度与水平。

  回到肖钢的上任首次发言,其在阐述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同时,还确立了新闻发言制度,即每周五A股收市后,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

  而且,新闻通气会不再是证监会要说什么,而是成为与市场舆论的互动。目前证监会的新闻发言制度已经成型,每周定期搜集舆论关心问题,并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回应。

  例如,此前在外资做空A股论传言最甚之际,证监会选择用数据说话证伪。

  更重要的是,一切以往的敏感领域也在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化,如发审业务与稽查进展。

  就前者而言,市场高度关注的IPO财务核查进展到现场检查抽签阶段时,证监会邀请30多家媒体参与观摩抽签结果出炉。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日后的培训动员会上回忆指出,是因为整个检查传言甚多,怕引起市场猜想,所以选择公开透明的方式抽签决定。

  这在以往神秘性最高的发审监管流程中鲜见,此前仅有一次发审会邀请媒体参与,但成为独例,并未延续执行。

  与此同时,稽查的时效性大大提高,以最新公布的8起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看,皆为今年3、4月份立案的个体,相较以往通常间隔1到2年的公布节奏已大大加快。而从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表态看,这样公布的节奏还将延续。

  肖钢的“不沉默”,对于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者的职能转变,尤为关键。

  职能转变之考

  虽然肖钢采取了新的信息沟通机制,使证监会的整体开放性加强,但市场依然关心,新主席在想什么。

  “在中国,一把手效应极大。”上述北京券商资管人士表示。从肖钢最新的发言看,他的思路明确。对于手中权力的把握,肖钢的表态,“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对不该管的事情,要坚决地放、逐步地放、放到位;法律允许放的,抓紧放,法规还不允许放的,修订法规条例后逐步地放;对不符合转变职能要求的行为,要坚决地改、逐步地改。

  这也是市场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对不符合转变职能要求的行为,要坚决地改、逐步地改。”以机构创新为例,尽管肖钢缺席,但券商创新大会明确“监管机构不能替代行业进行创新”。主管机构业务的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表示,“活已经派到你们桌上了,能不能有更多举措,不在机构部,不在助理,在券商自己。

  就目前看来,券商与基金的创新审批机制已经展开。对券商创新业务而言,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规定》,拟进一步明确、缩短新业务、新产品评审和试点期限。对基金而言,此前规划的基金创新产品评审权限已往协会转移,未来将更多借力自律组织等力量。

  但证监会的“不管”不仅在于创新审批机制的改进,更重要的是行政审批权的取消与下放。

  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至今,证监会已分六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最新一批中编办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范围内,金融监管审批权的取消计划却鲜见,因为很多行政审批的取消下放已涉及法规层面的限制,必须推进包括《证券法》在内的评估与修改,才能更深一步的松绑。

  比如,此前热议的再融资审批权下放,《证券法》规定交易所并无审批权,必须推动其修改与进一步诠释,方使放权在法规上正名。

  肖钢提出“法规还不允许放的,修订法规条例后逐步地放”,这或意味着很多被现行法规桎梏的领域,或将得到真正推动。

  行政审批权的取消与下放,也涉及如何贯彻的问题。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曾对本报记者举例,一项审批权下放修订中,涉及事前备案还是事后备案的问题,监管层决定将其改为事后备案,因为考虑到事前备案如果执行得不好,其效果“还不如审批制”

  对此,肖钢的表态则是“要坚决地放、逐步地放、放到位”(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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