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专家解读国五条细则,认为“卖房一年后再买房”及“证满五年唯一住房”应免税,网友吐槽:“现在离婚买房,以后恐怕要为卖房离婚”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二手楼业主与买家无不为“税”愁。根据政策要求,“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这将大幅提高交易成本。但早在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就规定对卖房一年后再买房,而且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近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就呼吁,这一优惠措施还应继续执行。不过,有网友吐槽说,考虑到“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这一条件,继离婚买楼之后,看来为卖楼离婚又会流行啦!
住建部专家:“合理住房需求”应免税
细则出台后,最受关注的是“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有人认为,在热点城市这一税收可能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从而增加购房成本,推高房价。尤其是改善型购房需求可能会被“误伤”。此外,也不利于二手房的流通,影响市场供应。
对此,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型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秦虹说。
“当然,调控政策还有进一步细化和改进的空间。”秦虹表示,楼市调控涉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但目前因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所以多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的特点是刚性较强,短期容易见效。而经济手段弹性较强,但效果出现不确定性大,如提高利率,房价会有一定的滞后反应。“总的来讲,仅靠‘堵’不是长久办法,整体设计、系统改革、疏堵结合才能解决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房地产市场问题。”秦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