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010年1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同年5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发布实施。
通过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两项法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普遍增强,一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受到查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中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率为100%
两项法规印发后,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于2010年7月至9月底在10个地区和部门开展了贯彻实施两项法规联系点工作,先行先试。2011年1月,集中报告工作开始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深入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如实报告的自觉性,提高填报率和准确性。
据统计,除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因出国、患病就医等客观原因未按时报告外,全国共有100多万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其中,中管干部全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率为100%。在首次集中报告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于2011年底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意见》,对2012年的集中报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显著的积极效果,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报告的内容涉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在廉洁自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通过贯彻实施报告制度,有利于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同时,也积极回应了社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关切。
两年领导干部诫勉谈话11万多人次
《廉政准则》颁布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通过落实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举措,保证了《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据统计,2010年和2011年,全国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3万多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1万多人次,诫勉谈话11万多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近400万人次,函询8万多人次。
礼金等专项治理两年处理3578党员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措施,确保治理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自《廉政准则》颁布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83195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共计7 .71亿元,查处违纪金额39198 .28万元,处理违纪党员干部35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