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
允许银行为符合规定的项目继续提供贷款
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
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堰塞湖"有望通过疏导而渐进化解。中国财政部周一发文对地方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後续融资解决办法列出了多条出路。合规项目有望继续获得贷款,广为诟病的银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亦见化解曙光。
财政部网站周一刊发答记者问的新闻稿称,要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後续融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
而之前关于在建工程会拿不到银行後续贷款导致"烂尾楼"的担忧亦可得以舒缓。
近期因地方偿债风险而备受打压的银行股整体出现较大涨幅,并带动A股于午後走出反弹行情。
午盘中段,上涨180金融指数大涨2.4%,上证综指涨幅扩大至1%。工商银行A股和H股分别走高1%和2.7%。
"银行最直接的风险释放了,银行股整体表现要强于大盘,可以说是带A股反弹的原因之一。"中信建投策略分师郑联盛称。
财政部称,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认真做好重新审核工作,符合规定和政策要求的,要继续按照协议提供贷款。" 中国银监会此前出台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新增信贷的政策,不能借新还旧、不能展新等规定。而稍早消息人士则透露,银监会近日召开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表示,对于符合公路法等四类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可以继续贷款。
财政部并再次明确提出,下一步要抓紧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有疏就有堵。对地方政府的违规担保行为,财政部要求"坚决禁止"。
新闻稿明确列出,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不得在预算安排之外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签订回购(BT)协议等。
"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据审计署审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馀额107,174.91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
风险总体可控
对于市场普遍担心的地方债务风险成为中国金融体系最大的风险隐患,财政部表示,从审计结果看,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从债务规模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馀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
中国证券报周一援引权威人士透露,经过监管机构数轮清理,约三成平台贷款将转为一般公司类贷款,涉及2,900家平台,合计2.8万亿元人民币。 中国总理温家宝7月中旬时表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之後则指出,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後续融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