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波监管风暴扑向了影子银行。日前,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办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07号文”),明确定义了影子银行的概念、纳入监管的范畴以及监管责任分工等。
一家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1月6日向记者证实,该行已收到这份文件。
影子银行虽然广受关注,但目前国内对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和界定。此次“107号文”将我国的影子银行分为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据悉,“107号文”要求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划分,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业务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对于目前热度颇高的互联网金融监管,“107号文”也有提及。记者注意到,“107号文”要求,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