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证监会公布了新股将开闸(IPO重启)的一些指导性意见,市场一片好评,但周一还是一度大跌到44点处(深市雷同),周二三反弹,周四、周五又徘徊起来。
讲几点不成熟的想法,供批评:
①对最高报价的10%要作废,也不能再次申报。
这一点很多人叫好,但恰恰是世界各成熟市场中没有的。这么一定,人家怎么报价呢?又想买到它,又怕进入最高价被废。如贵州茅台发行价31.19多元,后来涨到300多元,现为138元,我怎么不以40-50元去申购呢?你以为它是像对音乐表演比赛打分啊,去掉一个最高(分)价,一个最低(分)价,那是怕出现情绪化和寻租式打分。那样规定是对的,但新股拍卖也按这个,怎么不来个最低10%也作废啊!这对上市公司公平吗?匪夷所思,这不是市场配置,是典型的计划干预啊!且也违反我国的《价格法》,查一查吧,《价格法》里哪些必须是定价、限价的?部门规定不能高于国家大法吧?肯定久不了,违反经济规律的。
②鼓励限量发行。
新股募资大的,可允许老股限量发行(持股满三年的老股东),但必须仍保持控股股东地位。这一点也不妥啊!等于老股东中很大一部分上市就可变现,10元变20元了,马上就可抛现,一年、三年也不要等了,开心死了。控股大股东地位不变也很容易啊,原来控股51%,现在减少到15%,还是第一大股东啊!看看美国的GE啊,控股股东比例很小的,但是还是第一大股东啊,因为其他股东还要小啊。
此外,原来的大国企(大银行)等,国家股、法人股等,每月只能限量减持0.99%的,这一来是否也可以合法地存量大变现呢?这个办法是明显不利于市场中小散户的。
③建立限价减持制度。
规定发行人、大股东、董事、高管承诺:两年锁定期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6月内和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等,持有公司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这个规定也奇怪啊!第一,我一家证券公司2014年一月发行的,发行价20元,2016年时,已是完全的注册制了,证券公司上市不是现在的10多家,而是100多家注册上市,那时,同类证券公司多了,股价跌到10元,完全可能,也是正常的,让他们再锁6个月以上吗?我今天怎么知道两年后价格呢?比如攀钢钒钛,2011年4月在国资委等帮助下达到14元,度过了法律上的难关,两年后今天仅2元多,此类事很多啊!
这种限制发行的规定,也是违反经济规律及《价格法》的。发新股就宛如商品交易,两年前我卖出的电脑、手机,还管它两年后的价格吗?大哥大当时1万元,现在几百元啊!让上市公司、推荐商无所适从。本意是好的,但是估计是行不通的,与市场化及“注册制”的方向也是背道而驰的。
须知注册制意味着全国几千万家公司中很多很多可注册上市,那时股价与现在是一样吗?
④市值配售。
意见要求投资者有一定量的非限售股,在此基础上配置、抽签。这个办法过去用过,其原理是一二级市值之差价是来自百姓进入股市买股的钱多。老股的价高,故新股的上市收益理应归中小股民。但现有两个问题:为了买新股,我必须长期持有部分老股。万一老股跌下去呢?长期持有跌了怎么办?为新股一点小利去大变吗?第二,你还有60%网下配售发行,它们无需长期持有老股啊!他们中签数量多、成本低,有0.30-0.50元收益也狂跑,中小散户斗得过他们吗?让网下配售的机构们也持老股配售啊,那不公开、公平、公正啊!
好像这个意见是十八大三中全会前已搞好的,本意是为中小散户着想,实际是和市场化、与两年后的注册制背道而驰的。两年后,注册制了,公司可能有一天会达到1.5万-2万家,每天十多家、几十家上市,你还管得了这么细吗?忙得过来吗?
肖钢主席说,证监会要在市场五种人五个指头中做小指头,而从这个意见看,显然还是在做“大拇指”。哈,就像个百岁老太拿着个苹果手机,但人们往下一看,还穿着民国初年的金莲小鞋。
本周股市:周一大跌,一度跌掉44点,周二三强劲反弹,周四量很小,又徘徊,周五又跌,但周四、周五都不大。多空双方依然分歧很大,多方现在认为是个牛市底部,坚定地看好后市,空方坚信,发新股(一年达到700多家)、注册制,一定会将股市拖下去。故要精选个股非常重要。
本周其他:东海空防识别区之设立是步好棋,估计你可不理我照飞,那我也可不理你,总有一天要飞过钓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