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研究 > 正文

财政部调整进口天然气政策 天然气概念股掘金

www.yingfu001.com 2013-12-02 14:43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财政部网站2日消息,根据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及有关企业申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财政部在今日下发的文件中,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1.4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11元/立方米。这一定价较此前的规定价格调高了26%,从而可以将倒挂比例降低,进而减少进口天然气项目的进口增值税返还数额。

  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中国在进口天然气方面不断的开拓,进口天然气的来源不断扩展,而财政部今日的通知,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天然气项目,具体为:

  1.新增加中缅天然气管道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该项目进口规模为100亿立方米/年,进口企业为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2.新增加浙江LNG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该项目进口规模为300万吨/年,进口企业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2年9月1日。

  3.新增加广东珠海LNG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该项目进口规模为350万吨/年,进口企业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天然气概念股:陕天然气、大通燃气、长春燃气、深圳燃气、广安爱众、金洲管道、玉龙股份等。

  

    相关新闻
    • 征稿启事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址导航 | 创始人微博
    • 赢富财经网:www.yingfu001.com 简易域名:简易域名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Copyright©2008-2013 沪ICP备10023616号-1
    • 赢富财经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风险自负。广告商的言论和行为与赢富财经网无关,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特别提示:赢富财经网不作任何“加入会员、承诺收益、利润分成”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进行非法的理财服务。
    • 您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我们
    • 上海网警网络110工商备案360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