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基础性作用转为决定性作用,标志着行政性调控手段将阶段性、逐步地退出历史舞台:一线城市:短期内资源、人口的富集程度将继续提升,供需不平衡状况难以缓解,短期限购限贷政策不会退出,将采取“增供给+控房价”双管齐下的政策;其余城市:对于房价增速较慢、市场稳定健康的城市,限购限贷等“行政化”手段逐步退出,增加保障房建设力度,放开高端价格管制,采用“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应、高端有市场”的方式,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
2、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同地同权,市场化定价,其核心在于让农民能够绕过地方政府征地过程获得土地上涨的受益,并由此获取进入城市的原始资本,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波及地方政府核心利益,其推进阻力巨大;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小产权房转性短期突破难度仍存;短期拥有土地资源及获取预期的公司受益土地价值重估,长期农村建设用地逐步渐次入市带来稳定土地供应,行业进入健康、稳定的发展周期,尽享改革红利;
3、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房产税平缓推进:房产税过度扩围可对市场产生的较大冲击,相应配套建立难度仍大(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物业价值评估);完善财税体制,建立长期税负来源要求下,房产税推进大势所趋,然短期内将会相对平缓,预计将着眼增量,控制税率,且范围局限在少数几个城市;城镇化进程仍在持续,城市基建设施等相关配套的建设需求仍大;能带来稳定税负来源的新型经济增长动力仍未明确,土地财政作为稳定且可靠的税收来源,当前我国发展阶段及进一步发展诉求下,有其合理性及存在必要性;未来对于财政收入的使用透明化,合理化事权及财权配比,在抑制过度投资、加强财政的使用及分配效率等方面改革优先下重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