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阿里此次巨资入股天弘基金之前,就有基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基金业除了与各类互联网公司进行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外,未来也不排除互联网公司和基金公司之间达成股权合作,“互联网可能控股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未来也不排除通过某种形式参股互联网公司。”中国证监会今年八月份出台的《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基金公司固有资金的投资范围,其中包括进行股权投资。这一新规有望给基金公司参股互联网公司提供法规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天弘基金未来将成为阿里系的基金公司,其他基金公司与互联网公司进行单纯的产品创新合作已难以保证其竞争优势,此前基金公司谋求与其他互联网公司推出类余额宝产品实际上主要是为了平衡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但此番天弘基金于阿里的合作已从产品层面上升至股权层面。天弘基金被阿里绝对控股,其他基金公司通过产品合作来达到防御的目的实际上难有明显效果,未来与互联网公司的股权合作将成为基金公司,尤其是超大型基金公司平衡阿里系的关键手段。而基金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大股东曲线参股、收购互联网公司可能成为未来基金业逆袭互联网的新现象。(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