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二:土地改革:三类企业有望受益
近期,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出台土地改革框架意见的报告见诸报端,并引起市场广泛讨论。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在年度工作会上曾表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包括,研究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及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其中,指导意见有望就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出让、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而今年“一号文件”提出,要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意在为农村土地改革推进铺路。
对此,申银万国分析师张圣贤指出,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土地改革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迎来破局,制度红利值得期待。
该分析师认为,短期来看,如果土地改革制度出现突破,拥有土地资源的企业将迎来新一轮资产重估,三类企业有望受益:一是受益集体用地流转放宽,拥有农地、林地储备的企业;二是拥有大量城镇土地储备,未来土地可能转为商用的企业,罗顿发展、中国武夷等;三是受益存量城市建设用地优化,自有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工业企业。
张圣贤还表示,从中期看,随着农地流转规模扩大,农业集约化和现代化程度有望提高,农业服务流通企业、农业机械产业链以及农田水利建设企业有望受益;随着土地改革的持续推进,农民转变为市民,新型城镇化建设顺利开展,消费品、天然气、环保、电子信息等行业也将明显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