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内部调整或有大动作。
昨日,有深圳一家券商知情保代称,将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合并,上市一部和二部合并,基金部、机构部和期货二部合并,新设再融资监管办、债券监管办、私募基金监管办和产品创新监管办。此外,还有部分局级干部调整职务。昨日,南都记者向多名保代求证,按照肖钢上任以来的“重监管、轻审批”的执政风格看,可能性很大。昨日,南都记者联系证监会,但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传闻符合肖钢思路
广东一家券商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听闻这个消息后表示,这个事情可能性很大,符合肖钢上任后的思路“轻审批、重监管”,之前批准的并购重组分道制,证监会也强调要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他进一步解释称,创业板部就是原来的发行二部,2009年改名,负责创业板的发行;2012年10月,证监会又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负责创业板的监管工作,原上市公司监管部更名为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要负责主板和中小板监管。目前看来,如果在审批上去行政化,那么对上市公司分开监管实在没必要。
此次动作的另一个亮点是将基金部、机构部和期货二部合并。北京一家券商的投行部董事总经理表示,基金公司的市场化最彻底,很多审批已经放开。而债券黑幕频发也暴露了监管面临的新问题,债券市场相比前几年规模飞速扩大,也成为很多公司融资的重要手段,因此,设立对口部门确有必要。而光大证券乌龙指等事件显示了机构产品创新业务变化飞速,而相应的监管、制度较为滞后,设立产品创新监管办能更好地对接。
人员安置也已考虑
在上述保底看来,私募基金监管办的设立也成必然。上述北京保代称,今年6月,中央编办将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职能赋予证监会,就在研究起草统一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法规。预计该法规发布实施后,证监会将对各类私募基金实施监督管理。
上述北京保代称,机构变动带来的除了是体制的变革,还有相关人员的安置问题。上述深圳保代透露,对于人事变动,证监会也做了充分的考虑,现任创业板发行部主任冯鹤年将赴任山东、证监会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李量将任职投保局、而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巡视员兼副主任赵立新和国际部副主任谢世坤也将调职。(南方都市报 王涛)
证监会新一轮机构改革或“合并同类项”市场期望提升审核效率
肖钢到任刚刚半年,证监会已开始酝酿新一轮机构调整。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监会可能会考虑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合并同类项”,把一些监管业务类似或者相互关联的部门整合到一起,同时针对债券等较前沿的领域新设部门以加强协调。
市场上已经流传此次改革的更具体的方案,甚至开始热议由此引发的司局级干部的人事调整。记者未能核实这些版本的传言,但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说,有关机构调整的讨论在中秋节前就已经展开。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证监会的监管范畴也逐步扩大,并相应地设立了一批新的局级监管部门。这些部门的设置往往是应一时一地的需要,积累到一定时候又存在部门间彼此协调问题。一些市场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适当时候做减法,将有利于提高证监会的行政审核效率,对市场是好事,因此乐见其成。
从加法到减法
2006年以来,证监会新增的一线业务部门包括公众公司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和投资者保护局等。其中2009年成立的创业板部以及2012年成立的上市公司监管二部都是直接服务于创业板市场的监管需要。
在实践中,创业板部与主管主板市场的发行部虽然执行的基本监管原则一致,但是两个部门出台的规章还是有不少的区别,特别是具体工作中掌握的尺度和政策口径经常差异较大。究其原因,既有主板和创业板各自不同特点的因素,也有“因人而异”的人为原因。
一些从事IPO业务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创业板部与发行部的工作流程、对报送材料的要求在细节、格式方面的差异很大,为此投行人员之间经常需要切磋交流,仔细体会已有的案例以及相关部门的窗口指导。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
“两个部门的审核尺度不同,一样是拟上市公司,有的要求披露非常详细,有的却相对宽松。有经验的投行人员能够利用这种差别,但对市场整体而言是不公平的。”一位保荐代表人对记者说。
“创业板与主板分开审核本来就没必要,搞得标准还不统一。如果两个部门能够合并,应该是能提高效率。”另一位保代说,“但我们作为中介机构更关心的是,标准往哪个方向统一,何时统一?”
上市公司二部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包括其重组事项。虽然这个部门成立时间很短,但未来其与分管主板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一部之间,也很有可能出现与两个发行部门类似的问题。
协调新领域
如果说合并两个发行监管部门以及两个上市公司监管部是做减法,那么将机构部、基金部以及负责期货公司监管的期货二部放到一起,则有可能是为了协调证券、基金和期货三大类证券机构的统一监管问题。
去年9月,张育军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任上履新证监会主席助理,分管上述三个局级部门的工作。此时就已经可以看出证监会将三大类证券机构全盘考虑的用意。
事实上,整个金融领域近年来越来越呈现出业务领域相互渗透的趋势,这在资产管理以及资本中介业务方面最为明显。因此,郭树清担任证监会主席期间,提出转变监管理念,放弃以机构类型划分监管范畴的做法,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过渡。
新《基金法》今年6月生效后,至少是在证监会监管的三大类机构内,这种融合趋势越发明显。比如证券公司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期货公司也可以进行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品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均可以通过“大资管”的概念介入新型的资本中介业务,直接服务于投融资双方。
面对这些新的趋势,继续按照既有的部门格局显然费时费力。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向证监会机构部、基金部提问时,往往会遇到这样的答复:这件事情需要机构部(基金部)出具意见。由此可知,进行部门整合绝非突发奇想,而是出于现实需要。(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