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梦鸽已经坚定地选择了无罪辩护的立场,她要用所有方法来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在法庭审理的最后一天上午,李某某辩护律师王冉的辩护词居然被发到了网上,而按照规定的顺序,他是在下午才发表法庭辩护。中午律师们在法院里吃简餐时,有人说王冉律师的辩护词已经上网了。“大家开玩笑说,‘你的辩护词已经不值钱了’。王冉不无委屈地说,‘辩护词我只发给了委托人,而且加了水印的’。”一位在现场的人士对本刊记者说。
被告们的选择
当梦鸽用各种方法,甚至不惜踩踏法律红线的方法在舆论上确立自己无罪观点的合理性时,她法庭上的盟友却离她越来越远。
张某的主辩律师赵运恒坚定地选择了罪轻辩,他判断这是对他的当事人最好的选择。“我从7月中旬接案后,7月20日左右就跟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联系了。开始时,我是说给她5万元,后来过了一个礼拜再问他,他说钱少了后来决定给被害人10万元,田律师又变成说别让舆论认为被害人就是为了钱,说再稍微等一等,结果被害人昏倒入院了。”但赵运恒找了一个机会,在开庭前将主动赔偿金交到了法院,并向法庭转交了张某亲笔写的道歉信。“被害人不是住院了吗?急需要用钱,又没了工作,一直说没钱嘛。那我们就先给了10万元,表示我们的认罪,愧疚。”
李在珂也面临着选择。和梦鸽因是否打人的言论断交后,梦鸽还多次劝大魏的妈妈辞掉李在珂,这让这个性情暴躁直爽的四川人颇有些恼火。“她一直在做这个工作,并且一直通过大魏的妈妈来干扰我办案,增加了不少麻烦,包括做有罪辩还是无罪辩的辩护思路,我开始希望选定一种,这样能减少我的工作量,结果大魏父亲是想做罪轻辩护,母亲可能受梦老师这边影响,想做无罪辩护。”
在开庭的前一天,李在珂去看守所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在见大魏之前,大魏父母找到我,要我千万不要告诉孩子是认罪还是不认罪。父母认为,孩子马上就要成年了,如果让他认罪了,那长大了一辈子背上一个犯罪分子的帽子,他得埋怨父母。如果让他不认罪,而法院判有罪,那可能会遭到很高的刑罚。所以,父母觉得这是两难选择,决定交给孩子自己做主。我当时见孩子时,我也告诉他‘你自己定’。孩子向我提了一个问题,征求我的意见,我没有答复。我告诉他,‘你爸爸也说了,律师不持观点’——甚至不让我们给他分析认罪的好处,不认罪的坏处,就让孩子自己做主。”
见过大魏后,李在珂说他准备了两套辩护词,一套无罪,一套有罪。“大魏父母给我的指示是,庭上一个是参考大魏认不认罪,另一个是参考王某的律师怎么辩的。庭审的顺序是第一个李某某,我们都知道他是要做无罪辩护。第二个是王某,我们排在第三。如果王某做有罪辩,我们也做有罪辩,如果他们做无罪辩,咱们也做无罪辩。第一个不认罪,第二个人认罪,那就这个案子就不可能判无罪,后面的就会跟着认罪。”
最终大魏在庭上认了强奸罪,王某的律师也为他选择了罪轻辩,因此李在珂选择了有罪辩护。他认为自己辩护词中最精彩的一句是:“综观全案,这是一起由普通的卖淫嫖娼的治安案件,转化而成的强奸犯罪案件,以张某离开人济山庄地下车库为节点,随着李某扇向杨某的第一个耳光,案件性质随之发生了变化。”
在这次庭审中,除李某某之外的4名被告的代理律师都做了有罪辩护,但内部意见却不完全统一。王某自己不认罪,但同意律师为他做罪轻辩护。赵运恒为张某做了罪轻辩护,但张某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却准备了无罪辩护词,一直到庭上才知道拍档与自己的辩护立场不一致。宣读起诉书的时候,有两名被告不认可起诉书,另外3人认可起诉书。
这个稍微有些混乱的结果,从一个侧面展示了这个案子各种复杂的可能性,在证据、现实、意识、利益、委托人的坚决程度等各种因素的作用下,每个人都可能做出不同的选择,有的选择甚至随时有变化的可能。但李某某一方保持了高度一致:被告不认罪,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监护人不认为孩子有罪。
这个立场鲜明的选择,在法庭上,就像是站在一个孤立的死角上。李某某在庭上以自己进入房间后“睡着了”作为翻供的理由。虽然律师陈枢对本刊记者解释:“这个说法我认为是合理的。他当时喝了很多酒,有些情况记不很清楚。这是合情合理的,公诉人也支持了被害人的这个说法,那对于被告人,也是一样的。第二,当时在房间里,因为关了房间主灯,有些被告提出没看清,这是有道理的,谁先谁后不是很确切”,但在其他被告律师都做了罪轻辩的背景下,这个说法听起来就像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笑话。代理律师陈枢准备了50多页辩护,试图从情境上慢慢梳理这个案子的可能性和可疑之处,看起来也有些多余和不合时宜。他在最后陈述时被审判长打断了几次,让他不要再描述场景,而是说要点。庭审结束后,当其他律师都或多或少停下来接受媒体采访时,他避开媒体直接打车离开。当媒体蜂拥围堵出租车时,他甚至硬扒开媒体拉着车门的手,将车门关上。他后来向本刊记者解释了那天的举动:“一天的审理下来,我很疲惫,急于休息,因为在法庭上很紧张,庭上那种情况,造成我当时也不便多说。此外,其他律师做有罪辩护,受到的人身威胁比较小。那天出来天已经黑了,所以我想赶快走。我向那天守在现场的媒体道歉。”
被侮辱和被伤害的
被害人杨女士从来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过。她像一个隐秘的符号,一会儿成为梦鸽控告函中行为不检、从事不正当行业的成年人;一会儿又是原告方口中在一次偶然机会下遭遇不幸,因此精神遭受重创的不幸女子。在田参军宣布她昏倒住院,并需要封闭治疗前,8月17日,田参军曾发出一条微博:紧急:杨女士被李某某等5人轮奸,身体和心灵都受到很大摧残。案发后,相关责任人非但没有对其进行任何抚慰,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她进行恶意诋毁和诽谤。现在,杨女士学业中断,工作被辞,彻夜难眠,茶饭不思,身体消瘦,精神憔悴,几近崩溃边缘。恳请各位网友切勿泄露她的个人信息,以免将其逼上绝路。
田参军告诉本刊记者:“这条微博是杨女士让我发的。”就在这条微博发布的前一天,网上出现了一篇有关她身份的网帖,不知真假,但内容对她不利。她的身份一度成为梦鸽攻击此案做局嫌疑的起点。田参军一直强调她确实是白领,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同时在大学读成教专业,但一位看过案卷的律师告诉本刊记者,杨女士在对警方的口供中承认,自己闲暇时也会去酒吧做兼职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