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和谎言
在1994年改行做刑辩律师之前,李在珂曾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处任职。他的警察生涯中也办过不少强奸的案子,因此他从刑侦的思路来看这个案子:“强奸罪的关键定义是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北京我接手过的强奸案中,基本上——哪怕一开始同意发生性关系,后来因为意见不合或者其他原因吵架了,出去打110,最后也被抓了、判了,很难说清楚。但本案确实有很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