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了《无偿划转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书》(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河北公司。东方集团(600811)系*ST东热(000958)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0,005,412股,持股比例为26.71%。
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744号),同意东方集团全部国有产权自2013年4月1日起无偿划转给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河北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电投集团公司,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中南建设(000961):201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42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7.22
二、不分配不转增
宗申动力(00169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宗申动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泸州老窖(000568)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宗申动力: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宗申动力201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
传化股份(002010):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传化股份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鄂尔多斯(600295)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华星化工:重大仲裁
近日,华星化工(002018)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编号为(2013)中国贸仲京字第017668号《G20130584号买卖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公司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本案,受理日期为2013年8月7日。
鉴于相关情况,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程序,对阿根廷阿丹诺公司(被申请人)提出如下仲裁请求:
1、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货款3,121,920.00美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855,335.42美元、汇率损失人民币1,772,409.6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6,192,759.00元;
2、裁定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立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3、裁定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全部律师代理费。
本仲裁事项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尚未确定仲裁开庭时间,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预测。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宜科科技:重大事项停牌
因宜科科技(002036)正在筹划配股融资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审议配股融资事项。
公司承诺最迟于2013年8月20日披露该事项,同时申请股票于2013年8月20日开市时复牌。
黔源电力(002039):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
黔源电力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盘江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10亿元之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盘江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置换部分高利率银行贷款,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债务结构。
北盘江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71号),公司发行上述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已获交易商协会接受,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得润电子:解除股权质押
得润电子(002055)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润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将原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的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4,512,080股的3.38%)予以解除质押登记,上述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8月13日办理完毕。
粤水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粤水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收购新疆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华峰氨纶: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自2009年12月11日至2013年8月9日,华峰氨纶(002064)股东尤小华、尤金焕、陈林真、尤小燕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334681股,一致行动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小玲未减持。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减持后,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小华、尤金焕、陈林真、尤小燕、尤小玲共持有公司股份366080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7%,尤小华不再是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华峰氨纶: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华峰氨纶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8月21日。
江苏宏宝:股票交易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