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股票在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二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公告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旨在解决焦化类产品的同业竞争问题,并新增煤炭资源,形成煤焦一体化平台;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美锦能源:2013年半年度报告补充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现将美锦能源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3年6月30日)予以补充公告。
泰禾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名称变更
泰禾集团(000732)收到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富浩华)关于更名的通知。国富浩华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并已于4月30日签订了《合并协议》。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国富浩华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从7月1日正式启用。国富浩华名称变更后仍继续沿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此前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和履行。原联系方式不变。
本次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情况,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振华科技(000733):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振华科技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电子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743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
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以及不低于627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52196.9317万股,其中振华集团(SS)持有不少于18858.8759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6.13%。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3年8月12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计424家,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887,705,465.96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也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