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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刀:中国30年来创造的社会财富面临被洗劫一空(5)

www.yingfu001.com 2013-08-12 14:12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剪羊毛也是一门学问,不仅仅只是哲学和经济学,可能面临更深的学问,完全是一门边缘性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十分难以把握。尽管十分难学,但却十分好懂。中国货币再大的一次剪羊毛就发生在2009年,这注定要引发中国社会惊天的变局,这是无可避免的,也是根本无法无法逃脱的。在2009年以后,仅仅只是在2009年当年,央行发行基础货币4万亿,就直接导致人民币对内贬值200%以上。人民币的废纸化开始出现。为了享受中国这场史无前例的货币盛宴,美联储疯狂的释放美元到中国,注意,这代表美国官方的意图,也是代表美国的战略利益,更是维护美元实现王者归来的重要战术行为。美元的疯狂流入,一把火点燃中国的恶性通胀。顺便说一句,中国的通胀自2003年以来,一直就存在,人民币一直对内在贬值,只是市场上不很明显,最明显的时候出现在2009年后。这场对所有的劳动者进行抢劫的行为,被他们称为是“改革的红利”,实际上是对全民财富的一次大洗劫,对中国30年来经济发展的大分赃,这是人类历史上一次最大的剪羊毛的金融行为。

  最可怕的不是这点,因为这次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剪羊毛的金融行为直接改变了中国房地产的性质,而住宅本来属于民生产品却在这个时候开始演变为金融产品,供所有资本炒作。与全球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中国的土地和金融都是政府垄断的,更为可怕的是,这个期间中国经济发展是出口导向模式,而人民币兑美元处在单边升值状态,必然导致美元的大量流入,同时也就必然推动人民币资产的泡沫化继而是垃圾化。先说说住宅:

  中国房地产业的流程可以概括为四个环节和两大阶段,即:“拿地—贷款—建房—卖房”四环节,“拿地-贷款”和“建房-卖房”两个阶段。这四个环节和两大阶段后面站着4对人:拿地—“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贷款—“开发商”和“银行”,建房—“开放商”和“建筑商”,卖房—“开放商内部认购”和“社会普通人买房”。通观上述流程及其后面人的博弈,可以发现以下特殊现象:

  第一,“土地货币化”成为楼市金融化的第一个通道。在“拿地-贷款”阶段,开发商、地方政府、银行三者之间,由于国情的复杂性和当前市场经济的不规范性,出现了对一般市场要求的背离现象,即在应该意义上,正常市场是:开发商出“土地出让金”→从政府手中拿地→去银行贷款,本质上这是楼市“吸引”信贷,信贷只是对楼市起推助作用。但现在,大多数的事实是,开发商先公关政府,获得土地,然后再以土地作抵押获得贷款,交付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正常市场异化为下述实际流程:近似于空手拿地→以土地抵押贷款→交付土地出让金。在这里,本质上是信贷“牵引”着土地,开发商扮演了一个“中介”角色,即:把国家的货币(银行信贷)和社会的资源(政府控地)连接起来,完成了一个“土地货币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几乎可以说是空手套白狼,地方政府获得巨额土地出让金,银行获得业务收益,三家各有好处,形成稳定利益链条。

  如何评价这个通道呢?上述过程表明,主观的有意识行为首先出现在“开发商”身上,即开发商具有“主观恶意”;其次是,这种“恶意”之所以能变成现实是因为中国的国情(“关系”这一中国特殊的社会土壤);最后才是“各取所需”的利益粘合剂。上述冷酷的“三套件”意味着,要想堵死这一通道,需要在三个方面行动:①限制和规范开发商,打击“主观恶意”;②用游戏规则改造中国社会中的“关系”土壤,尤其是约束地方政府的利益取向;③严格限制信贷方向和科学制定货币政策,因为信贷发放主体是银行,货币政策制定者是中央政府,因此,限贷和约束货币对“去金融化”更具有直接现实性。

  第二,“房子投资化”成为楼市金融化的第二个通道.在“建房-卖房”阶段,正常市场化运作流程是,“开发商出资→建筑商建房→现房卖房”,但实际流程变为,“建筑商垫资→开发商期房预售→内部认购”。在这个阶段,一方面,开发商不需要把资金开支在建筑成本上,相当于“节流”,同时又开通“期房预售”的融资渠道,相当于“开源”。这样,通过“节流”和“开源”两手并进,开发商加强了楼市“资金链”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在卖房时,开发商又实行“内部认购”模式,即内部人按揭购房,本质上是开发商把房子先卖给自己,制造需求高涨,然后再退购,高价卖给市场。这样,一则是通过内部房贷,把银行货币变现为房款,形成“银行信贷=付房款”资本运作模式;二则是制造了需求假象,推高房价,形成了“制造需求=推高房价”市场造势模式。“银行信贷=付房款”,表明楼市金融化又增加了一个新通道;“制造需求=推高房价”,意味着楼市不再是简单的商品运作对象,而逐渐变成资本运作新领域。尤其是,2003年“国18条”的推出,客观上实现了全国房地产政策框架的重构,即:2003年以前,房地产格局是,100套房子出来,80套经济适用房(用来住),10套廉租房,10套商品房(用途无限制);2003年以后,房地产布局是,100套房子出来,90套是商品房,这些房子无“必须要用来住”的政策限制。这意味着,90套房子可以用来投资。

  综合上述“银行信贷=付房款=资本运作”、“制造需求=推高房价=资本运作”、“90套房子可以用来投资”三个方面,可以这样判断房子,2003年以后,房子不是商品(用来住),而是金融产品(用来投资),即楼市开辟了金融化的第二个通道。自此以后,房子金融化进程加速了。反映在生活中,2004年,全国房子普遍涨价

  如何评价楼市第二个金融化通道呢?“银行信贷=付房款=资本运作”、“制造需求=推高房价=资本运作”、“90套房子可以用来投资(国18条)”,这三个方面表明:“制造需求=推高房价”,是开发商“主观恶意”行为,违背市场伦理,应该予以打击;“银行信贷=付房款=资本运作”,核心是“期房预售”政策,属于政府监管不力,应该规范政府行为;国18条,核心是把楼房推向金融化,属于中央政府政策的价值取向考虑不周,应该进行反思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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