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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大宗交易大幅上升 产业资本唱主角(2)

www.yingfu001.com 2013-07-05 12:00 证券时报网我要评论

  比如“市值管理”,原意是指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目标,为公司股票市值在资本市场所制定的中远期规划,时间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或者更久,而且涉及的不可预测因素较多。大宗交易投资原则是实现短期套利,根本做不到对企业中长期的市值管理、长期投资。市场中传闻的市值管理按我的理解是:某些机构为了能取得大宗交易项目的合作权,骗取上市公司股东信任,而对其开具的一张永远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试问:某些机构你既然具备做市值管理的能力,收益率至少在百分之几十之上,为何还要来做盈利微乎其微,甚至随时面临亏损的短期套利?

  媒体报道的“操纵股价”,即所谓坐庄,同样也是一张空头支票。比如某公司股价现在10元,总股本2亿股,流通股1.2亿股,若要将股价维护到12元,控制盘面得需要百分之几十的流通股作为固定筹码,另外还需要流动资金来拉抬股价,操作需要大量资金,大宗交易折扣空间与大宗交易当日收盘价理论相差仅为几个百分点,还不算次日抛售面临的股价波动空间。为了实现微利,谁会去花费如此之大的人力和物力做这件事情呢?

  市场传闻的“利益输送”,可能是对我们这个行业的竞争格局不了解,其竞争激烈程度不亚于当年PE抢项目竞争,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前都会成立专门的减持工作协调小组,对各参与接盘机构公开招标,对各家参与方的报价、方案、市场信誉等进行甄别、优选,然后一对一公开谈判,最终由小组成员投票来决定接盘方。去年我参与成都路桥减持项目,几乎全国数十家接盘机构云集成都,光几十家一对一谈判就花了几天时间,方案修改数十遍以上是常态,竞争如此激烈,所谓的利益都变成竞争条件方案写进合同直接向减持股东“输送”了。

  作为证券市场从业机构,合规参与一直是我们的投资生活“红线”,我们没有从事并参与上述任一行为。近日媒体的揣测,是因为外界对大宗交易的不了解而产生的。大宗交易是交易所设立的一种正常合规的交易方式,目的是为了减小大小非减持的冲击,也确实为大小非减持提供了很好的缓冲空间。至于市场上充斥的各种由大宗交易演变来的交易模式,和大宗交易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在这些包括市值管理、利益输送、操纵股价、逃税等问题里,大宗交易仅仅作为一种股权交易的方式存在,大宗交易方式本身是不存在原罪的,不能因为一棵朽木而忽略整片森林。

  证券时报记者:此前有过不少上市公司,减持周期不断释放利好。但是越减持股价越涨,这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及大小非与接盘方配合,以达到减持目的?

  上海宝弘资产:我对此类行为这样认为:1、在减持期间如果释放所谓利好消息就能够轻松拉高股价的话,那股市的运行逻辑也未免太过简单了,股价涨跌由许多市场因素构成,如大盘指数因素、行业板块周期轮动、个股基本面等。就我参与的案例来看,大盘指数涨跌因素对股东减持意愿占主导作用,我们去年参与和佳股份减持,股东从股价15元开始减持,几乎是股价最低点,股价20元时大部分股东完成了减持,但回头来看,股东们的减持价格比起现在股价,差之千里。

  2、今年越减持股价越涨的股票有很多,有些基本面较好的股票,步入全流通时代后,股东的减持行为反而对于二级市场机构或投资者来说,是非常好的建仓良机,减持释放出来的筹码有效增加了二级市场的流通性,也相应刺激二级市场股价,使股票盘面交投活跃、股价越减越涨。

  股权质押与约定式购回

  证券时报记者:据悉,一种隐晦的减持模式是,利好发布前大小非按约定价格将股份转给私募,私募炒高股价后再将股权抛出,随后私募会按比例分成给大小非。这种合作模式是否涉及操纵股价?

  上海宝弘资产:如果说有上市公司跟私募私下约定配合做盘,那么这种合作模式应该涉嫌操纵股价。此类情况并非普遍现象,单纯从操作过程看,理想化成分较高,尤其是在市场波动剧烈下,并不一定上市公司有利好发布私募就一定能炒高二级市场股价,没有人能够完全左右市场。现在证券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证监会也一直在严厉打击类似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行为,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大宗交易接盘方或各类私募机构,都不应该为了眼前利益以身试法。

  证券时报记者:股权质押如何实现?有公司现身向日葵、恒邦股份、三维通信等多家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是否就是属于股权质押的约定期限回购?

  上海宝弘资产:股权质押是通过股权所有者与资金所有者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实现的。质押率根据标的股票的资质不同会有所区分,一般在3到5.5折左右。股权质押在大宗交易业内也并非是一个经常性项目,做与不做主要取决于企业资金需求状况。而股票约定式购回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股票,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的交易行为,这是券商前段时间创新的一种融资模式。

  我们大宗业内并非都在做这类业务,据我所知目前为止的确有一家公司通过发行产品募集资金在做此类业务,但行业内并不普遍。这种模式其实就是股票约定式购回,只不过资金来源和交易对手方不同而已。而选择这种融资模式的一般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什么股东们不惜花费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将所持股份低价转让给对手方,而不直接减持股份呢?

  高折价与避税

  证券时报记者:大宗交易经常出现高折价,这是否是因为大小非要避税,您如何看待?折价的空间一般是根据什么情况来定的?

  上海宝弘资产:大宗交易的折价高低,取决于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如果折让价格是在大宗交易定价规则范围内的,那就不属于违规行为。高折价卖出的情况属于比较罕见的情况,我们参与的减持行为中,股东还是非常在意折价后对于上市公司市场形象的影响,不愿折价过低。我们参与的杰瑞股份、网宿科技、兴森科技、华谊兄弟、巴安水务、泰尔重工等,都是9.7折以上交易。

  大宗交易的购买折价率一般根据市场上的流动性和股东计划减持量来定,与个股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成正比,很大程度是跟随二级市场走,减持数量大,折价空间就大,因为承接方需要这个折价空间来控制承接风险;减持数量少或者愿意随行就市分笔减持,折价空间就相对小一些。分类看,正常大宗交易承接的数量保持在当日二级市场平均成交量的40%,则可以9.7折承接;承接数量达到近期二级市场平均成交量的80%左右,则按9.55折-9.6折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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