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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本大举套现 获利丰厚(4)

www.yingfu001.com 2013-05-25 16:00 中国证券报我要评论

  “……A1类信托单位年化收益率30.9%,A2类信托单位年化收益率36.35%……”长安信托日前发行的“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7期)”这样表示。根据用益信托网等机构公布的产品信息,1号信托计划“分为多个单元(多期),”17期的A1、A2类信托单位预期收益率均超30%,信托期限为10年,发行规模至少为6890万元。

  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的数万只信托产品中,鲜有收益率能超过30%的,尤其是A1类。据了解,在多层设计的信托产品中,A1类经常为固定收益级别。数据显示,在17期之前,“1号计划”的多期其他产品,A1类也只有7%-9%的收益率。

  产品计划摘要显示,“17期”通过大宗交易,投资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流通股票、基金等标的证券品种,并通过在二级市场管理、运用和处置标的证券品种最终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从而获得信托收益。这和“1号计划”其他期的资金运用情况一致。

  然而,大宗交易能实现这样的收益吗?一些做大宗交易的机构纷纷摇头。

  “这不太可能吧,我们把资金用足高速滚动,一年下来最好的产品也只有20%-30%的年化收益。他们把钱全部分给客户,自己还赚钱吗?”在听到该产品情况之后,中国大宗交易的“寡头”之一——上海复利投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大宗交易的套利空间薄弱。现在一般的股票以95-97折交易,去掉交易佣金,一单只剩下2-3个点的收益。”

  上海玖歌投资一位副总对此表示认同。他介绍,大宗交易的操作属于“快进快出”型,因为担心市场波动和股价波动,他们一般只追求大宗交易的折价带来的套利空间,因此在拿到股票后,会迅速在几天之内出掉,利润也较为单薄。通常是小规模资金滚动运作,做完一单之后迅速做第二单。

  英大证券一位投资经理表示,大宗交易要做好,需要一定的运气。“一般大盘股的折价率非常低,如果要实现长安信托那么高的收益率,只能挑一些有把握的中小股票,这比在二级市场中更难,得是别人没发现的有升值空间的股票,还得刚好有买盘。”

  据了解,上海复利、上海玖歌、上海磐厚、上海任行四家私募公司,占据了近九成的大宗交易市场。“我们圈子比较小,据我了解,给这只信托产品做投资顾问的,并不是我们圈里的人。”上述复利人士表示。

  变相的“过桥资金”

  这究竟是一款怎样的大宗交易信托产品呢?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长安信托一位高管。他表示“17期”并不是简单投资大宗交易的信托计划,而是为了募集“过桥资金”,期限也并不是产品说明上的10年,而只有1-2天。

  该高管介绍,“1号计划”所做的大宗交易投资实为变相实现股权质押。所谓股权质押,是指融资方用所持股权(一般是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后,融资方按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如果质押股票总市值下跌到警戒线或是止损线,融资方需要提供其他担保或者提前履行股权回购义务,否则信托公司将变现质押股票。

  然而,该高管表示,变现质押股票这一环节看似安全简便,实则“很难”,因为“及时性很差”,“变现股权质押要走司法程序才能将股票过户到我们名下,有时长达两个月,这个过程中股价可能变化大”。

  为减少股价变动因素的影响,长安信托以大宗交易为通道,变相实现股权质押。他介绍,信托方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将融资方的股票买过来(仍然约定回购),就能快速便捷地将股票置于信托方名下。由于股权质押有40%-50%的质押率,因此,信托方要求融资方再拿出一部分资金,相当于返还大宗交易的一部分资金。“比如价值10元的股票,通过大宗交易卖给我们后(假设不算折价),我们支付10元给融资方,但是为了符合50%的质押率,融资方得返还回来5元,所以我们给产品设一个劣后级,融资方要拿出5元来担任次级。”他说。

  在上例中,融资方的5元不是一次性返还。在大宗交易之前,信托会要求融资方先拿出一定比例。“比如资融方要先拿出10%的资金,然后信托才会与其进行大宗交易,在拿到信托资金之后,融资方再从中返还剩下资金的40%,和之前的凑在一起成立劣后级。但是有时融资方拿不出10%的资金,为了让产品尽快成立,这时,我们会找过桥资金先行垫付。”该高管表示。

  “17期”的秘密就在“过桥资金”里。他透露,这是一款专门募集过桥资金的产品,A1、A2均是过桥资金,实际期限非常短,仅有1-2天。由于时间比较紧,都给出了较高的年化收益率。由于期限较短,支付给“17期”的利息并不多。根据“17期”6890万元的规模,仅按照30%的年化收益来算,两天的利息仅约为11万元。

  据了解,过桥资金来源一般是机构客户、银行或券商。券商给信托带来股票质押项目,也愿意参与其中,垫付一下过桥资金来赚一笔高额的利息收益。

  中国证券报记者找到该产品的信托执行经理。他表示,实际上,在“1号计划”此前发行的多期分层产品中有A1、A2和B类,其中的A2类资金,收益率经常在30%以上,就是“过桥资金”。

  “B类为资金需求方认购,A类为信托为其配的资金。”该执行经理表示,“每一期产品,我们保证A类和B类资金各占规定比例。B类有时无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所以我们要求B类至少先拿出一小部分,剩余部分帮他们找来”过桥资金“,就是A2。”

  他表示,信托要求B类在产品成立后第二天就把资金追加上,这时A2类资金就会退出产品。

  长安信托上述高管表示,“1号计划”多期产品绝大部分是做股票质押,即B类就是股票的持有人,还有一小部分类似于股票配资,比如B类投资人看好一只股票,但是资金不够,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

  “过桥”安全吗

  记者致电长安信托西安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这一款产品是给一家券商客户做的定向募集,并且产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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