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资总额23617万元投入三个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15306万元”,2012年4月公司拟将该项目其中的12806万元通过向苏州新国都增资的方式投入到苏州项目,并将子项目研发中心和客服中心一起合并入苏州项目。另外1475.71万元投入深圳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5621万元”、该项目计划未来3年投入7.5万台POS终端开展合作运营。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POS机的租赁、和终端交易手续费。项目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可达2541万元,年新增税前利润927万元。“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690万元”。截至2013年3月底三个项目进度5.47%、32.4%、73.16%。
2012年12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收购蔡敏所持深圳市瑞柏泰电子公司20%股权。公司将根据瑞柏泰公司在2012年至2015年的业绩情况,决定是否最终受让剩余80%股权。瑞柏泰公司在在保险行业、交通行业拥有成功的电子支付技术服务方案项目运作经验,对保险行业、交通行业的电子支付技术服务方案和应用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瑞柏泰电子2011年净利润为1474.14万元,2012年1-6月净利润为710.18万元。蔡敏承诺,瑞柏泰在2012年-2014年期间,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550万元,如2012-2014年内未达到,则蔡敏女士承诺无偿转让部分瑞柏泰股权给公司;若在2012年7月起至2015年12月累计经审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则公司将根据双方共同协商以现金或增发股票为手段,受让蔡敏剩余的全部股权的方案。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净利润为负数,则公司有权要求蔡敏全部回购公司所持瑞柏泰的股权,受让价格为2000万元加上2000万乘以6%资金成本再乘以公司持有股权的具体天数除以365天,回购要求具有强制性效力,蔡敏女士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