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按照加拿大的国情,只要工作稳定买房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不过还是有非常多人选择租房,尤其是年轻人,他们过着“月光”的生活,讲究享受和自由,完全不会因为房子而困扰,没有买房才能结婚的文化风俗,也不存在“丈母娘的硬性要求”。另一方面,很多房主也愿意出租房子,因为租金高,而且房子出租出去是可以算折旧费、维修费去抵税的。张澜将房子的顶层出租出去,每个月可以收到5000多元。
伦敦:房价虽高,但房子不是爱情的前提
伦敦市中心一、二区好地段一处中档水平的60-70m 2的小公寓大约需要40万至50万英镑,而稍远一些的3、4区需要20万到30万英镑。所以刚毕业的年轻人想买房都会转向外围。伦敦这个城市的文化很多元,价值观也同样多元化,房子不是爱情的前提。
约旦:崇尚享乐,没人当房奴
约旦这个国家对中国人来说很神秘,他们对待房子的态度太让中国人惊讶了。这么说吧,约旦没人做房奴。富人阶层买房压根用不着贷款;普通人压根不考虑买房———政府修建了大量的公租屋,在约旦,一套公寓的租金大约在1000-1500元人民币之间,而这个数字往往只占家庭收入的5%!于是呢,他们就有大把的钱拿去挥霍,谁叫这是个崇尚娱乐的国度呢?至于中国人热衷且擅长的“炒楼炒地”,约旦人似乎也没这个意识,本来嘛,房价单价在海湾战争以前大概折合6000元人民币,现在也才12000元左右,花了20年房价才翻了一番,还有什么投资潜力呢?
现在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归属规定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一直以来,房子都被老百姓视为结婚的物质保障,“有了房子才有结婚的可能。”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房价不成正比,而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问题就来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有份没?
“意见稿”第八条对此做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同时婚姻法中,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已有规定,只是没有具体到房产这种个案,这充分说明房产已成为百姓生活的重要财产。
男女结婚心态大转变或告别为“房”而“婚”时代
新婚姻法是对老婚姻法的颠覆。原来的婚姻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护了女性的利益,一旦离婚,可以让女方获得巨大的经济补偿。而新婚姻法维护了男方的权益,让女方原来能享受的权利荡然无存了,这造成了极大的反差。
新婚姻法的规定注定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一些未婚男士认为,新婚姻法比较公平,因为现在社会男女双方都有工作,都能在经济上独立,谁都不从属于谁,因此谁的婚前房产财产都不应该婚后减半。
新婚姻法也让大多数女性的思想改变。整体国民的思维方式可能会更加西方化。如:对婚房不会像过去那么看重。由于男女双方更加注重保护各自的私有财产,男女双方经济上AA制可能会成为主流,女性在消费方面将会更加节制,储蓄及投资意识会逐渐加强,“月光女神”将越来越少。在城市人口中,由于孩子是家庭“消费重点”,如果家庭内部经济上的帐算得太清楚,对儿童成长不利。
新婚姻法出台后,为了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稳定的住所,也为了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自己买房的女性会越来越多。据某研究中心统计:买房的女性客户比例目前已达30%,而2006年仅有10%。为“房”而“婚”时代可能将远去,而新的婚姻观将很快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