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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敏杰:IPO没暂停只是放缓

www.yingfu001.com 2013-03-07 00:00 金融界我要评论

  桂敏杰:正在研究T+0交易制度

  针对市场关注的T+0交易制度,桂敏杰表示,T+0是双刃剑,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存在更多麻烦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还需进行评估。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6日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透露,正在研究T+0交易制度。此外,他介绍了上交所2013年12项工作重点,包括推出个股期权、做好再融资审核机制调整的准备和实施工作、推进交易所体制改革等。他建议,建立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或专业法庭。

  针对市场关注的T+0交易制度,桂敏杰表示,T+0是双刃剑,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存在更多麻烦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还需进行评估。

  桂敏杰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年重点工作包括“1+5”中心工作、18个重点事项、120个工作要点,详细内容将于近期向市场发布。其中包括,将分阶段实施信息披露直通车,大幅减少事前形式审核。在竞价系统全面扩大会员模拟交易试点范围,完善个股期权业务方案、规则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等工作。

  他说,将做好再融资审核机制调整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直持续进行,所以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关注点不同于IPO,适当进行审核机制的调整是很有必要的。上交所一直在配合证监会做这方面的制度研究和方案研究,包括规则、技术、人员的准备等。未来交易所还将研究、梳理、优化再融资审核流程,减少审核时间,简化、公开审核标准、流程和进展,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再融资审核机制。

  上交所还计划稳妥推进交易所体制改革。根据证监会的部署,上交所已筹备了监事会。下一步,将对交易所产权归属、股权架构、治理结构等基础性、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做好交易所体制改革方案细化和市场沟通等工作。上交所还将强化“大服务”理念 ,强化交易所作为金融服务机构的本原功能。

  两会直击

  上交所的工作重点还包括提升国际化水平、全面梳理业务规则,并严格执行新退市制度,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分红等。并加大场外市场参与力度,建成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全面支持和推进市场新产品新业务快速发展,扩大报价回购、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新业务规模,完成报价回购业务转常规、转融券试点,推出股票质押回购、ETF回购等,加快跨境ETF产品开发,力争形成国际化的产品板块。

  上交所官方微博首次对见面会进行了直播。(中国证券报)

  桂敏杰:继续加大蓝筹股市场建设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6日在“中国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透露,2013年上交所的重点工作包括为推出个股期权做好准备等12个方面。

  对于今年重点工作,桂敏杰介绍,2013年,上交所工作计划包括“1+5”中心工作、18个重点事项、120个工作要点。具体看,包括严格执行新退市制度、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分红、推出个股期权等12个方面。

  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权下放交易所有关工作,桂敏杰透露上交所一直在做方案研究、规则制定以及人员准备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再融资审核机制调整的准备和实施工作也已被明确列为上交所今年的工作重点。

  此外,桂敏杰表示,今年上交所将继续加大对蓝筹股市场的建设力度,希望将蓝筹股建设得更有吸引力、更有投资价值。

  对此,他就今年建设蓝筹股市场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一是加大市场推介和服务力度,吸引更多公司到上交所挂牌;二是推出更多的产品、工具,尤其是在融资方面,对包括股票、债券、并购、股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推进和突破;三是编制更多多元化的指数,并以此为标的开发更多的ETF产品;四是推动提升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水平,使其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分红;五是筹备推出个股期权,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对冲套利;六是考虑打造一个服务平台,为公司推介等提供服务,使该平台成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信息发布和集散中心。

  会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研究“T+0”交易制度,但“T+0”是把双刃剑,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还存在“更多麻烦问题”,因此还需进行评估。(证券日报)

  桂敏杰:上交所今年将推出个股期权

  今年上交所将稳妥推进交易所体制改革。下一步,交易所将对交易所产权归属、股权架构、治理结构等基础性、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做好交易所体制改革方案细化和市场沟通等工作。

  上交所今年要扩大报价回购、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新业务规模,完成报价回购业务转常规、转融券试点,推出股票质押回购、ETF回购等,加快跨境ETF产品开发,力争形成国际化的产品板块。

  推出个股期权。在竞价系统全面扩大会员模拟交易试点范围,完善个股期权业务方案、规则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等各项工作,同时在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上先行推出。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昨日表示,2013年上交所将推出个股期权,在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上先行推出,同时做好再融资审核机制调整的准备和实施工作。为了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桂敏杰建议设立专业法院、法庭和专门的公安侦查体制。

  建议尽快修改《证券法》

  昨日,桂敏杰出席了证监会组织召开的“中国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桂敏杰今年将向两会提交两个提案,分别是关于《证券法》的修订和期货立法。

  他说,经过近年市场的发展,《证券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比如市场出现了很多金融衍生产品,但在《证券法》里并没有体现,应当通过修法使《证券法》适用范围扩大。同时,《证券法》主要针对公开市场,尤其是公开发行市场,但私募市场目前相当活跃,很多股票通过私募方式融资。《证券法》不能只规范公募市场,也要对私募市场进行规范。再比如债券市场近几年发展较快,但《证券法》的法律规范总体上并没有突出债券的特点,法律和规范也不太多,难以适应大的债券市场发展需要。

  此外,桂敏杰表示,在对违法违规的调查处理以及执法方面,尽管证监会很努力地按照法律执行,但由于违规成本偏低,监管机制难以适应市场发展依然困扰着监管工作。在打击证券市场犯罪方面,他建议,应当建立专业化的执法队伍,设立专门的公安侦查体制,同时建立专业的法院、法庭,有专业的司法工作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审判。“希望通过修改《证券法》能够解决上述问题。”他说。

  谈到期货立法问题,他说,目前期货市场发展很快,规模很大,产品也层出不穷,如股指期货已经推出,国债期货也将研究推出,但目前整个期货市场的规范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整个市场的需要,因此需要把期货监管法规上升为法律。

  今年上交所将要做十二项工作

  会上,桂敏杰介绍了2013年上交所将要做的十二项工作。

  一是分阶段实施信息披露直通车。二是严格执行新退市制度,按照新退市制度的规定,实现退市常态化,加强与退市风险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和地方政府的沟通,要求退市风险公司充分披露潜在风险,保障风险警示板和退市整理股票平稳运行。三是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进一步平衡市场的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四是加大场外市场参与力度。五是建成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六是全面支持和推进市场新产品新业务快速发展。七是推出个股期权。八是做好再融资审核机制调整的准备和实施工作。九是全面梳理业务规则,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建立有利于提升市场运行效率的规则体系。十是稳妥推进交易所体制改革。十一是强化“大服务”理念,强化交易所作为金融服务机构的本原功能。十二是提升国际化水平。

  桂敏杰重点谈到了上交所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他说,今年,上交所要扩大报价回购、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新业务规模,完成报价回购业务转常规、转融券试点,推出股票质押回购、ETF回购等,加快跨境ETF产品开发,力争形成国际化的产品板块。

  同时,推出个股期权。在竞价系统全面扩大会员模拟交易试点范围,完善个股期权业务方案、规则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等各项工作,同时在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上先行推出。

  稳妥推进交易所体制改革

  谈到再融资审核机制改革问题,桂敏杰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同于IPO,适当对审核机制进行调整是很有必要的。今年,上交所在这方面的工作是:研究、梳理、优化再融资审核流程,减少审核时间,简化、公开审核标准、流程和进展,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再融资审核机制。

  他表示,再融资审核涉及比较多的事项,如何减少实质性的判断,发挥中小投资者参与决策的作用,如何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等,都是再融资审核机制调整所要回答的问题。配合证监会,上交所一直在做相关制度研究和方案研究,包括规则、技术、人员的准备等。

  谈到交易所体制改革问题,桂敏杰说,今年上交所将稳妥推进交易所体制改革。他表示,根据证监会的部署,上交所已筹备了监事会。下一步,交易所将对交易所产权归属、股权架构、治理结构等基础性、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做好交易所体制改革方案细化和市场沟通等工作。

  六项工作壮大蓝筹市场

  就上交所如何壮大蓝筹市场,桂敏杰说,上交所主要是一个以多层级蓝筹股为主的市场,上交所一直努力使蓝筹股更有吸引力。今年,上交所壮大蓝筹市场方面将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加大市场推介和服务的力度,吸引更多公司到上交所挂牌。

  二是推出更多的产品、工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比如通过股权方面的融资、债权方面的融资、并购、股权质押等种种方式,能够实现在一个市场挂牌就相应地得到其他方面的便利。今年上交所将在这方面能有更多的推进和突破。

  三是推动编制更多多元化的指数,并以这些指数为标的开放更多的ETF产品,使更多的投资者能够通过这些产品来参与蓝筹股市场的投资。

  四是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特别是大的蓝筹公司的治理水平。

  五是希望条件成熟时在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先行推出个股期权,使大的蓝筹股公司战略性地推出期权,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进行对冲和套利。

  六是打造一个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媒体的交流服务平台。(证券时报)

  桂敏杰:IPO没暂停只是放缓 证监会在进行审核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周三举行发布会,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IPO没有暂停,只是放慢了节奏,目前证监会在进行IPO相关审核工作。此外,他透露上交所2013年有可能率先在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上推出个股期权,备受市场关注的\"信息披露直通车\"制度也有望全面实施。

  \"信息披露直通车制度\"今年全面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于3月6日15点20分召开记者会,介绍了2013年上交所有关重点工作。据介绍,上交所今年的工作计划包括\"1+5\"中心工作、18个重点事项、120个工作要点,详细内容将于近期向市场发布。其中第一项工作重点,便是分阶段实施\"信息披露直通车\"。

  据桂敏杰介绍,新的信息披露制度意味着由上市公司自行登记和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且将其直接提交上交所网站和其他指定媒体并进行信息披露发布。而当前交易所的操作方式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送到交易所,交易所负责审核,然后发到指定媒体上。直通车之后直接由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之所以采用旧的操作方式,是由于市场历史短,信息披露制度历史亦较短,市场不成熟,现在上市公司基本成熟,具备发布信息的情况,所以拟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效率\"。

  桂敏杰进一步指出,大约66%的事项可以采用直通车的方式,和投资者关系密切的、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还将保留着事前审核的方式。

  或推个股期权 T+0是\"双刃剑\"暂难实施

  据桂敏杰介绍,2013年上交所还将全面推行新退市制度,大幅度提升风险警示的作用,实现退市常态化。\"加强与退市风险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和地方政府的沟通,要求退市风险公司充分披露潜在风险,保障风险警示板和退市整理股票平稳运行\"。

  此外,上交所将继续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进一步平衡市场的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加大场外市场参与力度;建成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全面支持和推进市场新产品新业务快速发展,扩大报价回购、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新业务规模,完成报价回购业务转常规、转融券试点,推出股票质押回购、ETF回购等,加快跨境ETF产品开发,力争形成国际化的产品板块;做好再融资审核机制调整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研究、梳理、优化再融资审核流程,减少审核时间,简化、公开审核标准、流程和进展,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再融资审核机制。全面梳理上交所各项业务规则、制度,认真检讨各项技术实现方式,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建立有利于提升市场运行效率的规则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桂敏杰在会议期间及会后分别对两项重要交易制度和产品创新发表看法。其一:2013年上交所将为争取推出个股期权做出全面的准备,竞价系统全面扩大会员模拟交易试点范围,完善个股期权业务方案、规则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等各项工作,同时在机构投资者服务平台上先行推出。

  众所周知,个股期权在国外金融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投资工具,比如香港的\"涡轮\"交易,非常火爆,其交易量甚至与股票分庭抗礼。国内证券市场在股改时代曾推出一些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改权证。如今上交所正在积极研究和筹备的,则极有可能是由投资银行作为发行主体的备兑权证。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这一金融创新产品推出,可能会将很多投机资本吸引过去,而A股当中一些基本面欠佳的垃圾股面临成交匮乏,逐渐被边缘化的风险。

  此外,桂敏杰在回答记者有关T+0的提问时表示,上交所在研究T+0交易制度,但T+0是双刃剑,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还存在\"更多麻烦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还需进行评估。

  对于IPO,桂敏杰表示:\"IPO没有暂停,只是放慢了节奏,目前证监会在进行IPO相关审核工作\"。(投资快报)

  桂敏杰六点作答--上交所争取推出个股期权

  “桂理事长,您最近曾公开表示,今年上交所的规划中对蓝筹股有不少想法,请问具体是哪些想法?”3月6日下午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见面会上,《大众证券报》记者向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提问。

  “我当时说这话是被记者追问给逼的,这都登出来了?”桂敏杰用这句话作为回答的开场白。

  桂敏杰首先指出,上海交易所主要是以蓝筹股为主的市场,整个交易所的发展才能推动蓝筹股的发展,蓝筹股的想法包括整体市场的想法。具体措施上,他分了六大块。

  第一,加大市场推介和服务的力度,吸引更多的优质公司到上海交易所挂牌。

  第二,推出更多的产品、工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比如股权方面的融资,债权方面的融资、并购、股权质押等方式。“今年我们想在这方面做更多的推进和突破。”他说。

  第三,开发更多的多元化指数,开发更多的产品,使得投资者根据这些产品参与对蓝筹股的投资。

  第四,推动蓝筹公司治理水平。“要提升他们的治理水平,使得决策更加科学和民主,推动可持续分红,从这几年的时间看,分红能持续、稳定、合理对蓝筹股市场非常有吸引力。”他说。

  第五,为争取推出个股期权做出全面的准备,让大的蓝筹股公司推出期权,方便投资者进行对冲和套利。

  第六,想打造一个服务平台。现在大的上市公司每年都有业绩推介报告会,上交所想利用交易所目前的设施给大家提供集中的平台,让上市公司、基金、机构在上交所进行推介,开展和媒体的沟通。“可能有的朋友去过上海交易所大堂,当时轰轰烈烈,几百、上千个红马甲在里面,电子化交易以后大堂都用不到了,每天就十来个红马甲坐在里头,看着孤零零的,而且占着这么大的面积看着很可惜,我在想把我们的大堂改造一下,变成信息发布中心、集散中心,有上市公司,有公司新产品推介,把主要媒体都给请进来,提供很好的网络服务,电子服务,这样大家就不用跑来跑去,我们提供这样的平台,利于我们和投资者沟通和关系处理,也解决媒体的奔波。”桂敏杰说。

  在这次会上,还有媒体提到了有关IPO暂停的问题,桂敏杰回应说“IPO不叫暂停,只是放慢了节奏。”,这句话引发了哄堂大笑。他表示,这个问题不是他答的,应该是证监会负责的事情。但他想,既然是证券市场、融资市场,不会长久停滞这个工作。(大众证券报)

  桂敏杰释义\"蓝筹超市\"梦想

  新政协委员、上海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不仅带来了两个证券界提案,还带来了对蓝筹股的“新想法”。

  3月6日,桂敏杰详细阐述了他对建设蓝筹股“大超市”的想法,不过,他并没有对当前蓝筹股的投资价值做出评价。“这不是我该回答的问题。”桂敏杰对记者说。同时,他还对本报表示,国债期货和个股期权都在准备当中,还没有推出的时间表。

  桂敏杰是在中国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第一场记者见面会上做出以上表述的。当天,作为新一届政协委员,履职上交所理事长近一年的桂敏杰出现在证监会听证室,面对境内外数十家媒体,他开玩笑说,记者席离得太近,自己有些紧张。

  桂敏杰今年带来的提案,是关于《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立法问题。有趣的是,参加两会的12名来自资本市场的代表和委员,今年尤其关注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包括全国人大代表、上期所理事长杨迈军,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潘学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证监局局长芮跃华在内的多人,都提交了类似的建议或提案。

  不过,除了证券立法外,蓝筹股显然是桂敏杰关注的另一个话题,他曾对围堵他的记者说:“我对蓝筹股有很多新想法。”

  当前沪深300整体市盈率不到10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多次表示,看好蓝筹股的投资价值。桂敏杰考虑的则是,要建设一个蓝筹股的“大超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是以蓝筹股为主的市场,在努力打造蓝筹股市场,这也代表了中国市场的一大块。”桂敏杰认为,整个交易所的发展才能推动蓝筹股的发展。

  在他看来,上交所就是一个“大超市”。“超市里各种各样的产品很丰富,消费者都进去,市场里什么都能买到,有吃的,有穿的,有用的,有家居用的,那么这个一站式的购物体验是很有吸引力的。”

  这个“大超市”在2012年发展平稳,2012年,沪市总市值、交易额和筹资额等各主要指标在全球主要交易所的排名保持稳定。其中股票市价总值为159万亿元,排在全球主要交易所第七位,股票成交额列全球主要交易所第四位。沪市股票筹资总额2890亿元,较2011年减少10%。股票筹资额排在全球主要交易所第三位、亚洲第一位。

  桂敏杰坦承,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率还相对偏低,以美国为例,2012年的GDP18万亿美元,股票市场总市值为16万亿美元,证券化率达到110%以上,而沪深两市的总市值只有23万亿元,相当于51万亿GDP的45%。

  桂敏杰表示,今年将加大市场推介和服务的力度,吸引更多公司到上海交易所挂牌。希望更多、更有价值的公司能在市场挂牌,同时推出更多的产品、工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既然公司要到市场挂牌,希望市场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机会,比如股权方面的融资,债权方面的融资、并购、股权质押等方式,使得公司挂牌可以获得更多的便利条件。今年上交所计划在这方面做更多的推进和突破。”

  此外,上交所今年还将开发更多的多元化指数,开发更多的产品,使得投资者根据这些产品参与对蓝筹股的投资,继续推动可持续分红,从这几年的时间看,分红能持续、稳定、合理对蓝筹股市场非常有吸引力。

  桂敏杰还透露,上交所今年计划推出蓝筹股公司的个股期权,方便投资者进行对冲和套利。不过他并没有给出时间表。“我们很努力,很希望能成功,所以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国债期货和个股期权都准备得很好。”桂敏杰在发布会后对本报记者说。

  按照桂敏杰的构想,上交所将打造一个服务平台,现在大的上市公司每年都有业绩推介报告会,上交所准备利用交易所目前的设施给大家提供集中的平台。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在这里进行业绩推介,降低他们的成本。

  与此同时,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思路,上交所将分阶段实施信息披露直通车,即上市公司自己披露信息,并提交至上交所网站,直通车后会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责任和地位,第一阶段预计66%的事项可以采用直通车的方式,和投资者利益关联大的事项还会保持审核一段时间。

  对于一些投资者呼吁恢复的T+0交易,桂敏杰同样出言谨慎,“现在大家对T+0有不同的看法,它是把双刃剑,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还存在更多麻烦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还需进行评估。”

  提案

  加快推进《期货法》制定

  一、期货法规不能满足

  期货市场创新发展

  近年来,期货市场推出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新的金融衍生品在积极准备当中;上市了多个商品期货品种,初步形成了覆盖国计民生多个领域的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期货市场规范始终以行政法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其法律位阶和效力不够,不能满足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深层次法制需求,期货市场发展亟须一部基本法作为长远发展的法制保障。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已将《期货法》纳入其中,前期在人大财经委和中国证监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形成一个初步草案。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期货法》的制定工作,力争早日出台。

  二、《期货法》制定工作

  重要性日益凸显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发展,我国期货市场逐步进入了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经济功能日益显现的良性轨道。

  近年来,期货市场更是持续稳定规范发展:一是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如2012年期货市场成交145亿手,同比增长376%;成交金额1711万亿元,同比增长244%。二是期货市场品种结构日趋完善,2010年成功推出股指期货,结束了我国期货市场只有商品期货的历史。三是期货品种数量不断增加,如过去5年来新上市了13个商品期货品种,目前期货品种涵盖了农产品(000061)、金属、能源、化工、金融等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和金融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商品和金融期货品种体系。期货市场作为风险管理的专业市场,已经成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市场之一。但期货市场始终以《条例》为基础进行规范,存在诸多问题,满足不了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创新发展,《期货法》制定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条例》法律位阶较低、规范内容有限,无法满足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

  目前,期货市场形成了以《条例》为中心,两个司法解释、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自律规则组成的期货市场法规体系。但期货市场法律体系位阶较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对我国金融体系稳定性评估(FSAP)中,明确指出我国期货市场的法律层级不够。

  同时,《条例》作为一部行政法规,囿于《立法法》的规定,缺少对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方面的规范,也无法实现期货市场特别制度与《合同法》、《破产法》、《担保法》等普通民商事法律的协调。

  (二)我国期货市场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需要《期货法》提供法律支撑。

  经过多年的发展,期货市场已经从“盲目发展阶段”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阶段”,亟须《期货法》支撑期货市场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的转变。

  一是伴随我国股指期货推出并历经市场检验的若干制度创新,如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分级结算制度等,亟待以法律形式加以吸收和固化。

  二是近年来,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参与期货市场的限制逐步放开、期货公司获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市场“混业经营”初露端倪,需要《期货法》对混业经营监管作出前瞻性规定。

  三是为了提升我国对原油、铁矿石等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保障我国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期货市场将进一步创新发展有关铁矿石、动力煤等战略性期货品种,加大对碳排放权、指数、期权等新兴交易工具的研发,需要《期货法》从基本制度上予以保障。

  (三)要处理好证券与期货监管的边界,需要《期货法》予以厘清。

  证券与期货是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两大传统领域,一般界限清晰,证券与期货分别立法也是境外成熟市场早期的典型做法。但随着股票期权与指数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证券与期货业务上出现了交叉,在监管上产生了冲突。境外成熟市场或者选择在立法规范中进行分工,或者通过制定统一的金融商品监管法律来应对。

  我国证券交易所正在进行股票期权产品创新、期货交易所正在进行商品期权和股指期权创新,有关期权产品的监管主体、交易场所等不够明确,可能影响市场发展。《证券法》主要规范传统的股票、公司债券等。《条例》目前规范的主要是场内期货交易。对于“证券型”证券衍生品种和“契约型”证券衍生产品的界定和调整分工、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范等问题在法律层面缺乏清晰的规定。当前,在我国制定统一的金融商品监管法律的时机还不成熟,通过《期货法》明确相关证券衍生品种的基本制度,不失为一个可行的选择。

  三、对《期货法(草案)》

  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鉴于期货立法在前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就进一步推进《期货法》的制定,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继续将《期货法》的制定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本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尽快推动《期货法》的制定。

  二是由全国人大相关职能机构牵头、证监会参与,进一步开展有关《期货法》制定的调研。其中应当对《期货法》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期货中介机构及服务机构、期货交易及结算的基本规则、风险控制与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期货业协会、监管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基本框架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三是由全国人大相关职能机构牵头,组织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证券市场机构、学者以及其他人士广泛参与的《期货法(建议稿)》起草小组,对全国人大和证监会形成的《期货法(草案)》进行深入研究和详细论证,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期货法(草案)》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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