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九月深圳推出中集B股转H股以来,B股改革经历半年左右的时间,其突破之处在于,B股已经可以转H股和A股了,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只不过投资者还没有冲锋,B股大部分上市公司还没有行动,大家都在等待下一个B股改革的案例,特别是等待证监会出台B股改革的指导意见或行动规则。前半年B股改革探路前行,既有经验,又有教训,证监会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指导性意见,推动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其一,坚持一股一策,区别对待多元化解决的思路完全正确。沪深1000余家B股公司情况差异很大,既有适应转H股的,又有适应转A股的。证监会坚持多种渠道解决B股问题的思路肯定会顺利推进。
其二,从东电转A股的案例看,B股改革方案应当越简单越好。东电转A股,市场本来应该大反映、大激动,因为它开创了转A股先例。但是散户股东并不满意东电B股与大股东整体上市的折算价格。这个折算价格是否合理暂且不论。试想,如果当初设计方案时,不把东电B股转A与大股东资产整体上市,捆绑解决,而是分开来,先解决东电B股转A的事,然后再考虑东电A股整体上市的事,这样解决问题,既会简单,又会取得更好效果,因为在没有大股东整体上市的情况下,东电B转A只要退出B股,申请上A股就是了。至于上A股什么价格,由A股市场决定,就是低于0.77的转股价,B股投资者无话可说。等到B股转A股成功后,再提出大股东增发整体上市,市场会反映更好。
其三,B股改革的难点和重头戏是A B中的B股转A股。这是B股上市公司中数量最多的种类,至今为止,还没有看到案例。市场等待证监会给予指导性意见,有三点应当市场各方达成共识。第一,B股与A股是同股同权的股份,这在上市公司章程和章规中是明确的,在B股转H股或A股过程中,这一点不应该有疑问;第二,B股转A股可能会对A股价格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在设计B股转A股的方案中,应当尽可能减小这个负面影响,必要时,B股股东作出某些让步也是合情合理的;第三,证监会为推动B股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弥补B股公司长期来缺乏融资等缺陷,在指导意见中应当明确解决这一问题时,给予某些政策倾斜,如再融资、重组等等。
今年很可能是B股改革年,希望证监会本着负责积极推进的精神,尽快出台全面改革的指导原则,否则大多数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仍然观望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