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游降魔篇》的分成星爷和华谊兄弟各有说辞,电影的大赚似乎正在引发一场分猪肉的大战。虽然周二晚间公布了关于电影《西游降魔篇》的相关协议公告自证清白,但其中的种种“疑点”还是让市场猜测不已,华谊兄弟昨日复牌后一度大跌超过5%。面对投资者的质疑,华谊兄弟新浪认证微博“华谊兄弟传媒”周三发布“知识帖”释疑分成算法。
根据周二晚间公告,华谊兄弟对《西游降魔篇》已投入的投资额累计人民币8800万元;公司应得发行毛收益的12%,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等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70%。
华谊官微称,所谓“票房保底+分账”是《西游》在上映前进行了按区域预售,华谊兄弟向四家投资方(比高、威秀、安乐、文化中国)预付保底金;4家投资方将享有《西游》大陆地区的基础票房以及华谊支付的保底金;华谊享有大陆地区影片票房超出以上部分的大部分分成收益,并收取发行毛收益12%作为发行代理费。
此后第二条微博,华谊兄弟表示“渔比鱼重要,继续学习算法”。假设《西游》票房为12亿,华谊可获得发行毛收益的12%作为发行代理费,即12*0.91*0.43*0.12=0.5635亿;以3500万宣发成本、4050万保底金测算票房净收益为(12-3)*0.91*0.43*0.88-0.35-0.405=2.344亿,华谊获得净收益70%~90%分成,即1.64~2.11亿,加上发行代理费为2.2~2.67亿。
对于业内人士点评的“1.华谊确实投了钱,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投资方,而是发行方。2.虽然华谊只是发行方,但却是从《西游》票房获得总收益最大的一方。而四家投资方获得收益总额从额度上看确实为约净收益的70%,但却是由约30%净收益分账和华谊付出的约8800万保底组成。”官微昨日上午予以了转发。
对于华谊兄弟的微博释疑,大多数网友表示“终于看懂了”。与此同时,另一投资方比高集团则针对华谊方面的表态发文回应称,只有投资方才有资格分成净收益的70%,华谊仅为发行方,只能参照“其它投资方可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的10%~30%分成收益的权利”的条款进行收益分成。
财经评论员水皮表示,华谊兄弟和比高集团公布的分成收益自相矛盾,只是在利益分配环节为自己争取更多利好消息,以便抬高股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