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英特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控股子公司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
2012年12月14日,英特药业向中国光大银行(601818)签发《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授权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以自身的名义分别使用2000万元、3000万元授信额度,并承诺对其相应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1、2013年2月26日,温州英特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温州英特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
2、2013年2月26日,医疗器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医疗器械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贷款7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8月25日,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