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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暴涨疑云:11位高管18天赚800万

www.yingfu001.com 2013-02-13 14:16 21世纪网我要评论

  时近年关,又到发年终奖的时刻,英雄好汉各显神通。

  广东上市公司冠豪高新(600433)今年的“年终奖”显得极为生猛:董事会及中高层团队,共计11人蜂涌而出,在年前的集资1000多万炒作自家股票,中间“踩中”了重大项目中标引发的大行情,短短18个交易日,获利已近800万元。

  2013年1月17日,上市公司冠豪高新(600433)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阳旭、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靳建荣、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华春、副总经理李臻、陈丽蓉、张江泳、程耀、罗春生及中层管理人员朱朝阳、黄群珍、蔡素晖共同通过黄阳旭个人账户于2013 年1月15、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以上中高层通过总经理黄阳旭的个人账户总计购入冠豪高新166.25万股,买入价格区间在10.25元/股到10.61元/股之间。2013年2月7日中午,冠豪高新最高股价已达到15.30元/股。

  初步计算,黄阳旭本次炒股的集资金额超过1700万元,经过18个交易日,到2月7日,获利已接近800万元!期间冠豪高新的涨幅接近50%。

  特别是在1月28日,冠豪高新发布一则国家税务局采购项目中标的公告后,引发的利好直接让股价走出一波主升浪,从不到12元/股杀奔至15元/股,直接让上述中高层的持股脱离了成本区间。

  这其中到底是运气?还是内幕交易?21世纪网发现,以上增持背后存在诸多蹊跷。

  中标事件: 11月底的招标

  冠豪高新高管集资买入自家股票的时间,是在2013年15日、16日。就在7个交易日之后的1月28日,冠豪高新董事会发布一则《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称:2013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冠豪高新已中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无碳复写纸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2CGYC023).

  冠豪高新董事会在公告中介绍:“本次中标项目的合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考虑到冠豪高新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热敏传真纸及无碳复写纸,中标国家税务局的无碳复写纸采购项目意义重大,有利于冠豪高新的业绩提升,和进一步凸显在这个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

  但是,从国家税务总局本次的项目招标过程来看,冠豪高新的中标,很大程度上在今年1月初以前已经确定。

  2012年10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上首次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防伪无碳复写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显示:

  招标内容为:2013年至2015年期间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防伪无碳复写纸的采购,合同期为三年。

  招标项目编号:2012CGYC023.

  投标样品提交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8点30分~9点3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8点30分。

  也就是说,如无意外,这场投标原本将在11月27日结束。

  但是,最终11月底到12月初,国家税务总局方面并未发布编号2012CGYC023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

  1月中标:可预知的内幕?

  2012年12月17日,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一封来自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的《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防伪无碳复写纸采购项目文件澄清函》。

  《澄清函》中称,对于招标编号为2012CGYC023的招标项目,“由于投标样品指标检测结果完全满足技术需求的企业不足三家”,“经专家论证修改了部份指标及要求”,各投标供应商应认真研究理解招标文件及本澄清要求,重新进行打样、送检。

  《澄清函》中重新设定的投标样品提交时间为2013年1月8日,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8点30分。

  按照国务院2011年12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澄清函》的公告表明,正是因为经检测下来,合格的投标企业不足3家,不能满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开标要求,所以不得不进行重新招标。

  21世纪网从《澄清函》中看到,国家税务总局方面对招标样品的“定量及定量偏差”、“亮度”、“不透明度”、“耐摩擦性”、“CF面平滑度”、“显色灵敏度”、“显色密度(五联)”、“耐光性”、“荧光亮度”、“纤维配比”、“公众防伪措施”等细节均有打分标准。

  从2013年1月25日的中标结果可知,通过《澄清函》公示的修改部分技术标准,重新进行招标,最终投标方满足了超过3家的要求,才在1月22日完成了开标。

  尽管12月份修改了部分技术指标及要求,但是在投标人短期内生产工艺水平不会发生大的改变的前提下,这也就排除了冠豪高新在11月份的招标不符合要求而在第二次中标的可能。

  而且很有可能冠豪高新在2012年11月份的招标中和2013年1月份一样,获得高分,所以2013年1月份的中标应该是大概率事件。

  21世纪网就此致电冠豪高新董秘办公室,冠豪高新方面也肯定了11月份和12月份的两次招标,冠豪高新方面都有参加。

  因此,12月份的第二次投标中中标的冠豪高新,在11月份的第一次评标中得分应该也是最高,当时可能已经取得了中标的地位,只是因参与招标的企业在初评后数量不足3家,才不能立刻中标。

  在此背景下,冠豪高新在1月22日的中标,在12月17日发布第二次招标(澄清)公告的时点上,或已是大概率事件。从结果上看,其它通过降低技术检测标准而勉强获得合格投标人身份的企业,在第二次招投标中仅仅是充当了陪衬的角色。

  1700万元的信心

  国税总局第二次投标的样品提交时间是2013年1月8日,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是在2013年1月22日。

  恰巧是样品提交之后,开标之前的2013年1月15日,从冠豪高新的总经理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及多名中层,经过协议,将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资金集中到总经理黄阳旭的个人账户。这一切是否仅是巧合?还是源自对投标结果的绝对把握?

  1700万是一个怎样的概念?

  11人的名单中,将冠豪高新的总经理和所有副总经理一网打尽。

  公开资料显示,冠豪高新总经理黄阳旭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年薪为77.83万元,常务副总经理靳建荣年薪44.53万元,董秘陈华春年薪35.36万元,另外5名副总经理的年薪应在靳建荣与陈华春中间上下浮动。3名中层年薪或比以上水平稍低。

  初步估算,11人的年薪总计应在450万元左右。

  1700万元,相当于冠豪高新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4年的年薪。

  这其中,还需要周密的资金筹备、调集,和严谨的股票代持协议,更需要对公司股价的强大信心。

  如果说没有对投标结果的把握,那么集中冠豪高新11名中高层家底、1700万巨额投入,就成了一场筹备严密的“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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