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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年第一把火“烧”新股业绩变脸

www.yingfu001.com 2013-01-07 10:54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日前,江苏上市公司南大光电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于1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决定对江苏南大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该决定书指出,南大光电在去年上市前及上市首日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中,提及净利润同比下降约20%及27.71%,并初步估计当年1-9月净利润同比下 滑约为40%,这与52.42%的实际下滑幅度相去甚远。而南大光电及相关中介机构并未将上述事项对证监会进行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作相应的补 充公告。因此,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南大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醒该公司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要求南大光电在2013年1月30日前向证监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了解,南大光电于去 年8月7日上市,其每股66元的发行价创下去年A股IPO最高纪录,并且备受追捧,首日便上涨23.97%。不过,其在上市首日便 公告前三季度业绩下滑,因此被称为2012年业绩“变脸”最快的新股。即便如此,随后的数据证明,南大光电的实际业绩远比公告中的预期惨淡。

  而对于警示函,南大光电一名证券代表向记者表示,业绩“变脸”是因为公司主营产品MO源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该人士还表示,公司将按照规定时间出具整改报告。

  除了南大光电,去年上市的新股科恒股份也因为同期业绩变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这两家公司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及国信证券的四名签字保代,则受到“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对此,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朱明认为,监管层此举首先在于警示目前正在排队的800余家待上市企业。由于现已是2013年,这意味着一大批原本期待在 2012年完成上市的企业,需要补交2012年的报表。“这容易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对业绩进行修饰或造假。而此次严打的用意,就是让这些企业及他们的 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明白,证监会正在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朱明说。

  “同时,严打新股业绩变脸,能使股票更 具 有投资价值,而不是投机价值,有利于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朱明表示,过去有许多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令投资者深受其害。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资本市场内 热钱较多,散户则缺乏相应的辨别能力;其次,具有一定信息来源的机构和个人,去做一些蒙蔽散户的工作,而变脸就是其中一个很典型的表现。因此,严打新股业 绩变脸,能鼓励投资者进行中长线投资、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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