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在接连审批10个试点区域后,国家发改委放缓了综合配套改革审批的速度,希望在对已审批区域进行税收、政绩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体制研究后,能够形成一套适合全面推广的方案,这是记者从近日国家发改委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通气会上获得的消息。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我国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新的举措,试点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继深圳等第一批经济特区后建立的第二批经济特区,一直被称为中国的“新特区”。截至目前,已经相继设立十个试点地区。
其中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深圳经济特区,主要对加快开发开放,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探索,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开展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验,重庆市和成都市进行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沈阳经济区则以新型工业化为改革的重点方向,山西省为进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区域,义乌则在国际贸易等领域探索建立新型贸易体制机制。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实施6年,发改委需要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进行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研究,比如以GDP增长为主的政绩考核标准、政府对土地信贷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不合理配置、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中央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指出。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认为,国家暂停审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也许更多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此外,为了将好的改革经验推广到全国,相关部门也需要对目前已有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进行系统“摸底”,进而发现试点过程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