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艾滋针”事件引恐慌
论艾滋病与社会的恶性互动
最近的出租车艾滋针事件,令很多人惶惶不安,这也迫使我们再次审视艾滋病人与社会的关系。曾经我们认为已经为艾滋病人做了很多,比如“四免一关怀”,但这些真的够吗?出租车艾滋针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艾滋病与社会的恶性互动远未终结。
对艾滋病的恐惧已经深入了我们的骨髓,无论是对艾滋病毒,还是艾滋病人,我们都想拒之千里。可惜,这只是一种自我欺骗式的逃避。所有的逃避、歧视、冷 漠, 都会恶化艾滋病人和非艾滋病人、艾滋病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遭遇了无望的病痛,如果再被社会遗弃,难免仇恨、怨愤会在一些艾滋病人的心里疯狂生长。
当内心再也无法容纳更多的仇恨、怨愤之时,或许它就会以一种伤害无辜者的方式向外宣泄。北京的小徐就遇到这样一件倒霉的事情。
8月21日小徐从南京出差回北京,坐地铁到了五道口,出了地铁站以后已经是晚上9点40分左右,他打了一辆出租车去找女朋友,上车后坐在右后座位上,行 驶 中他右腿翘个二郎腿,没想到突感刺疼,他赶紧喊“我被扎了”。司机停车后,小徐从出租车右前座椅椅背面放杂志的小盒子里掏出一个一次性的针管,针管还带着 一个针头,针管内有残留液体。小徐称针头从盒子底部伸出扎到了他。
从当时小徐手机拍摄的视频中看,该白色针管塑料材质,长10多厘米。小徐担心有传染病,让司机带他去医院,先去京北医院,后去的北医三院,均称无法检验,有医生曾建议他先打球蛋白。
第二天小徐将针管送朝阳疾控中心检测,发现针管内液体呈HIV阳性,担心感染艾滋病的小徐到位于顺义的地坛医院分院诊治,开了2500多元的药品阻断病毒传染。“吃了这药恶心、呕吐、头晕。”小徐说。
和小徐有类似遭遇的人不在少数。近些年在北京、四川等地屡屡出现艾滋病人报复犯罪现象,在重庆甚至出现过艾滋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蓄意咬伤办案民警,威胁执法人员安全的事件。
艾滋病人自恃身患艾滋病犯罪,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一些艾滋病罪犯已经把“艾滋病”作为了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这种手段不但对社会个体有极大的震慑作用,即便是到了法庭他们也视“艾滋病”为逃脱法律制裁的不二法宝。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艾滋病人报复犯罪是一种恶性互动的结果,据调查艾滋病患者绝大多数都属于非主观意识下的不幸受害者。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在类似的医疗 卫 生保障体系上不完善,造成了相当一部分艾滋病患者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与帮助。再加上社会的不理解与歧视,受害者可能就会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
而当某些艾滋病人发现他们的违法行为始终游离于法律惩治力量之外时,他们就会显得肆无忌惮。原因很简单,按照《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对罪犯进行体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不收监,交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而卫生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指出,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应在医院关 押。
艾滋病患者在法律上获得了“法外特权”。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机关必须针对艾滋病患者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的治安新动向,制定一套行 之有效的打击方案,不能 坐等法律的到来。而立法部门也要根据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以便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艾滋病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
更 为重要的是如何切实保障公民不受到艾滋病患者的恶意伤害,即便受到伤害后也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否则在这种缺乏救助的情况下极易造成公民的心理失衡而导致 过激或者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政府应该是负责任的政府,对造成艾滋病扩散的责任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政府和社会应尽可能地使艾滋病人受到好的照顾, 给他们一定的空间,让他们回归社会。同时对那些无意中受到艾滋病扩散者侵害的公民给予医疗和精神上的救助,否则恶性互动只能造成两败俱伤,对社会、对合法 公民、对艾滋病人都是非常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