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已将修订后的环保税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上一版未披露方案显示,碳税并未纳入该方案,仅纳入二氧化硫、废水等两项污染物,且倾向于跳过试点直接全国铺开。
一位国税系统的权威人士表示,新方案已获得财政部门、环保部门的认可,相对于上一版方案改动不大,主要是强化了各部门间协调。
在税率设定方面,上述权威人士不愿透露税率区间,仅表示将实现从排污收费向环保税的“平滑过渡”。
在“分步走”和“一步到位”的路径选择上,上述权威人士告诉记者,“分步走”方案曾被提出,即税种、税目成熟一个推一个,先试点再推向全国,但该方案并未获得通过。
据称,反对者认为,税制改动不宜过于频繁,且税改宜全国一步到位,应坚持税收的地区中性和行业中性原则,不能对全国性市场的公平竞争产生干扰。
对于“温和版”环保税方案,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各主管部门已经达成共识,相对于过去排污收费,“费改税”有助于遏制地方保护,避免个别地方为了招商引资而施压于环保部门,实施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排污收费缓缴或退还等政策。
“建议让环保税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建议,随着环保税开征,未来还应逐步提高税率,反映企业真实的环境成本;还应该适时扩大环保税征收范围,将所有主要污染物都纳入环保税的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