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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被否增多 警示保荐人更需勤勉尽责

  众多企业排着长队等待证监会发审委的IPO审核,但“临门一脚”的时刻却有不少企业倒在了资本市场的大门口。

  本周一,华力特、金洋电子、远洋电缆三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均未获通过,而此前华海电脑数码通讯广场、利步瑞服饰也全部被否。据笔者初步统计,春节以来约有五分之一公司IPO被否。而最近十来天,IPO被否的公司数量更是大幅增加。

  IPO被否数量增多,透露出一点,就是审核越发趋严。这是不争的事实。

  四月中旬举行的保荐代表人培训,监管层相关人士就指出,拟上市企业“粉饰”申报材料已经变成一个突出问题。目前,证监会已将90家拟上市公司列入黑名单,其中50家企业因IPO材料造假被迫撤回申请,另外40家企业则因申报材料造假在IPO过会时被否。未来,新股发行监管层将向保荐人念 “紧箍咒”不仅要求发审会上的所有问题需要保荐人作出回答,且IPO公司上市后如果出现信息披露违规,保荐人也同样要担责。

  保荐机构作为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同时也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之一,有义务履行专业职责,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整体的市场风险,为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市场环境尽自己应尽的的责任。

  再来看看这些IPO被否的公司,究其被否的原因也是“各有各的不幸”,其中不乏成长性缺失、主体资格缺陷、关联交易频繁、销售依赖等种种原因。如拟在创业板发行的神舟电脑就是因为缺乏成长性而被否的代表,2010年公司整体产品毛利率水平仅有6.31%,这与创业板的高成长性的要求相悖;中小板IPO公司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因主体资格缺陷而不幸被否。此外,关联交易和销售依赖也断送了昆山华恒等几家公司的IPO前程。

  既然存在这些问题,那么,保荐人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之前就没发现吗?在此过程中,保荐人真的履行好了自己的责任,做到勤勉尽责了呢?这就有待商榷了。

  在上述保荐人培训活动上,监管层人士就提出,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包括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如有些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按要求走访相关供应商、客户和相关的政府部门,严重依赖律师和会计师的工作,申报材料后没能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工作。

  我们看到,目前监管层对新股过会的审核日趋严格,但是仍有一些有问题的公司在被包装后顺利过会,其中保荐机构难辞其咎,因此,监管层有必要要从多方面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漏洞,例如审核方面要严格把关,对造假过会的相关责任人加大惩罚力度等。

  警钟再一次敲响。想必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保荐人,一定已经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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