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14日讯
中央政府网站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到,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协调配合,为挂牌公司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