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子公司获八年期15亿元药品供货协议
丰原药业12月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蚌埠医药有限公司与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甲方)拟签订《药品供货协议书》,丰原蚌埠获甲方八年期供货协议,供货总金额不低于15亿元。
根据协议,甲方将医院的药品供应委托丰原蚌埠集中配送。医院使用药品的种类由甲方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药剂科编制用药目录和配送计划。丰原蚌埠按甲方要求的生产厂家、规格、剂型、价格等提供药品供应,品种包括化学药制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疫苗、大输液除外)、化学原料药、中成药及部分消毒灭菌制剂等。
供货期限及金额方面,甲方同意丰原蚌埠供货期限为八年,供货总金额不低于15亿元,2014年度至2021年度每年供货金额为1.0亿、1.2亿、1.6亿、1.8亿、2.0亿、2.2亿、2.4亿和2.8亿元。协议有效期内,丰原蚌埠向甲方缴纳1.21亿元药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公司表示,上述合同自2014年度实施,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同时,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该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性。
同日丰原药业公告,公司拟受让蚌埠涂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称“丰原大药房”)15%股权,收购价格为1311.57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丰原大药房100%股权。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拟以569.51万元受让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两项头孢类药品生产技术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