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被指欠钱不还(2 /3张)
陷经济纠纷
韩磊被合伙人追债80万
信息时报讯 歌手韩磊最近被贴上“欠钱不还”的标签。据《法制晚报》报道,日前,自称曾是韩磊好友、合伙人的韩岚召开了说明会,向媒体陈述了“歌手韩磊欠钱不还”事件的来龙去脉,其代理律师也到场,叙述了案件进展并展示了相关法律证据。
报道指出,韩岚2007年投资500万成立公司交韩磊打理,但公司营运期间账面持续亏损。直到2010年底,韩岚决定对公司进行停业、清算,当时和韩磊签署了一份公司清算协议书。该协议中关于公司财产分配的内容显示:公司账户内现有资金70余万元、公司的应收账款、一辆别克车和全部办公设备物品等资产,在承担所有公司所欠费用后归甲方韩磊所有。其余的应收账款、资产归乙方韩岚所有。
协议签订后,公司清算,韩磊却不配合,他要求韩岚补足70万。原来,韩磊将公司之前的一笔债务及由此产生的赔款算到了韩岚头上。
除了合伙开公司,韩岚称韩磊于2009年9月2日还向自己借款80万元,但到了还款日期不仅不还钱,还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玩起失踪。
对此,韩磊经纪人郭刚表示已经不再担任韩磊经纪人,对韩磊和韩岚的经济纠纷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