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东方证券在研报中指出,由于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基本足以支撑银行发行减记型次级债,因此银行选择交易所市场来募集二级资本的兴趣有限。
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银行可发行减记型债券等二级资本工具,从而为商业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供了制度规范,也有利于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和互联互通。
东方证券称,由于二级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有严格限制,制约银行资本达标的瓶颈仍然在于一级资本达标。而目前一级资本达标的手段唯有三种方式,即利润留存、股权再融资、优先股。
不过,《意见》积极的意义可能在于未来的可能性。
东方证券进一步称,但若未来满足下述两个条件,那么《意见》对于银行改善资本状况有显著正面影响。 一是交易所市场流动性逐步改善;二是通过交易所可发行品种扩大至可转债甚至永续债,则前者在行权后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后者可能构成合格一级资本。
按照监管部门的设想,此次《意见》主要针对减记债的发行,规定上市银行可赴交易所发行减记债,而过去银行次级债的发行渠道仅限于银行间市场。这一方面使得银行在二级资本的补充上有了新的渠道选择。另一方面,为将来商业银行发行其他类型的创新资本工具(可转债券和永续债券)预留空间。
11月11日,中金公司亦表示,《意见》还为未上市银行预留了发行公司债补充二级资本的空间。当前只允许上市银行发行公司债,但《意见》为拓宽发行人范围预留了空间,指出如果证监会修改公司债券发行人范围的有关规定,未上市公司也可发行公司债补充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