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今日10时在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此前,薄熙来因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薄熙来,1949年7月3日出生,山西省定襄县人,曾任大连市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省长,商务部部长,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停止薄熙来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检查。
同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
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于2013年4月10日以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移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5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薄熙来涉嫌犯罪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庭外的新闻记者介绍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
公诉方指控,被告人薄熙来单独受贿和共同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500万元,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9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专家:薄熙来案基本不存在一审判决被推翻可能
薄熙来案二审,将于25日10点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届时将公布薄案的终审判决结果。有研究刑法问题的专家指出,官方公布信息显示,基本不存在一审判决被推翻的可能性。
就在一个月以前,薄熙来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3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薄熙来不服判决,向法庭提交上诉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10月9日予以受理。
而随着山东高院对外公布,将于10月25日10点在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高院此刻成为海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的焦点。
法律问题专家就指出,官方在25日直接对薄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并无公开庭审的过程,显示二审是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裁决。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
书面审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维持原判,一个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意味着一审或者是认定事实或者是存在重大错误。本案我们通过对一审的了解,绝不可能存在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可能。
专家也预测,从薄案的现有信息显示,法庭宣判给出刑事裁定书的可能性最大。
洪道德:明天的结果,可以这么说,我个人认为,不会出刑事判决书,应当是出刑事裁定书,因为改判才出刑事裁定书。所以明天一定是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判决主文应该是八个字: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5日对薄熙来二审公开宣判,而这也意味着对薄案做出终审判决结果。根据现有信息显示,薄熙来将有望现身法庭听取判决,而如果他亲自到庭,外界分析,这将有可能是薄熙来的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凤 凰卫视 周庆元 侯奕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