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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风刮向“味精”概念 三只股是耀眼新星(4)

www.yingfu001.com 2013-10-18 08:59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梅花集团(600873):公司是调味品和氨基酸行业的主导企业,主要产品是味精和氨基酸,是中国生物发酵领域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拥有河北霸州和内蒙通辽两大生产基地,霸州基地已形成年产味精超过15万吨规模,通辽基地已形成年加工玉米70万吨能力,味精设计能力年产达20万吨,苏氨酸设计年产能力3.5万吨,“梅花”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梅花集团中期净利降超2成

  受产品降价及禽流感影响,梅花集团(600873)中报业绩表现不如预期,据公司21日晚间披露中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收39.21亿元,同比增长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亿元,同比下降21.75%;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公司称,由于新疆产线的试生产及部分产线投产,使公司销量增加导致收入增长3.54%;但产品价格下跌挤压了利润空间,加之禽流感影响,公司利润同比下滑21.75%。

  星湖科技(600866):肇庆味精厂是公司的发源地。公司自1964年开始从事工业发酵的研究和生产,1981年转产味精以来,产销量不断扩大,现年产量超过一万吨,是“国家二级企业”和“国家节能一级企业”。星湖牌系列调味品主要有味精、鲜味王、鲜上鲜、鸡精等,其中星湖牌味精曾先后获得国家银质奖、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亚太国际贸易博览会金奖、中国食品行业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

  星湖科技:商务部提高两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

  星湖科技(600866)8月6日晚间公告,根据商务部发布了2013年第39号公告,对星湖科技提起的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和原产于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的期中复审作出裁决,决定自2013年8月7日起,将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分别由6.3%和6.9%调整为93.6%,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由4.8%调整为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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