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首次发文:鼓励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
“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这是近日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里明确提到的。
在今年9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现场会上,提出到2020年农机社会化服务经营总收入超过8000亿元。
对此,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宗锦耀指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解决农业生产“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重大问题的现实途径。
事实上,一直以来,“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存在服务主体实力不强、服务范围较窄、专业人才缺乏、基础条件薄弱等突出问题。”
农业部一位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意见的出台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现在只是一份初步的指导意见稿,具体扶持政策最快将于年内出台。
鼓励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等。
目前,农机社会化服务还存在服务主体实力不强、服务范围较窄、专业人才缺乏、基础条件薄弱等突出问题。
为此,农业部将在未来将把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开展包括农产品加工等在内的“一条龙”农机作业服务项目,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是农业部首次明确土地流转和农机合作社联系在一起,而在此之前,农机合作社承包流转农村土地只是在一些地方“试水”。
譬如在今年上半年,河南洛阳已拥有流转土地超千亩的农机合作社27家,山东菏泽通过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12万亩,湖北广水通过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超1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