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网14日披露,山东省威海市日前出台了《威海市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海域使用权人在批准的海域用途和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其海域使用权。
此外,据上证报报道,浙江等省份亦相继推出海域直通车,企业通过海域使用权可以进行项目审批和质押贷款,推升海洋经济发展。由此可见,水域资源的改革也在加速推进。
分析人士指出,受改革预期催动,近期土地流转概念持续走强,拥有农地、林地的上市公司受到市场热捧;同时,土地流转题材有向纵深发展迹象,受益于集约化经营的农资板块,包括种子、农机和化肥等公司也出现大幅补涨。从本质上来讲,土地流转是为了提升农业经营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同样,水域资源改革本意也在于提升养殖效率,经营模式上与土地流转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有望接力土地流转概念,拥有大量水域资源的公司将受到市场关注。
具体来看,水域资源改革的快速推进,将有利于水产品养殖产业效率的提升。同时,优质水域资源的稀缺,也使得拥有大量长期限水域承租权的企业,具备更多潜在优势。獐子岛、大湖股份、东方海洋等相关公司望从中受益。
【背景消息】
部分地区试水海域使用权流转
山东省威海市日前出台了《威海市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海域使用权人在批准的海域用途和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其海域使用权。文件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取得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应优先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养殖生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意向的,经村民会议或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可以将海域使用权对外转让、出租。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可以通过海域使用权抵押获得贷款。2012年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金融办、银监会威海监督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威海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威海市海域使用权抵押授信管理规定》,对海域使用权抵押授信条件、抵押授信流程、抵押登记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2013年。威海市利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单位已有38家,数额为11.13亿元。另外,山东省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市通过海域流转平台,23宗用海获海域抵押贷款2.43亿元。
海域使用权作用进一步扩大
在国家海陆统筹的海洋经济发展思路下,围填海的审批管理已经成为各沿海省份关注的焦点。对于涉及填海指标的产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海域使用权尚不能与土地使用权同等进行项目审批和质押贷款。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填海项目而言,能够在填海成陆之前申请到建设许可,打桩开工。浙江海岸线多以淤泥为主,为确保其承重,要在填海成陆之前打桩,以往需要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进入规划建设手续,这既延长项目进度,又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为提升经营效率,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成为首个以立法的方式推进海域使用权"直通车"试点的省份,该文件的颁布有望缩短浙江填海造田项目的建设周期。
《条例》称,用海项目依法需要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的,海域使用权人可以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除浙江已经立法外,河北、江苏等地也已经开展了海域使用证"直通车"改革试点,而这也为沿海地区进一步大规模围海填海和开发滩涂提供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