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方案》提出要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
“从开放角度看,外汇体制管理放松是最大亮点,这有助于推动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志强解读《方案》称,外汇体制的改革不仅能够促进贸易投资的便利化,而且融资的自由化程度大幅提升。同时,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以及设立区域或者全球的资金管理中心,对上海真正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具有积极的作用。
《方案》提出,探索向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
黄志强表示,从创新角度看,金融市场建设前景广阔。他认为,自贸区将成为人民币的离岸市场,与之相配套的人民币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股权交易市场都会有全面的发展,也将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深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方案》还提及,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黄志强称,自贸区银行将存在三类性质的银行: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以及中外合资银行。
他表示,特别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与银行的设立,为民营资本设立银行打开了大门,但仍需采取和外资银行合资的方式共同发起和设立,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市场准入的审慎态度。同时,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将丰富银行机构的种类;允许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也有助于中资银行国际化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融资租赁业务将会多重收益。”黄志强表示,融资租赁业务方面,首先是放宽了准入限制,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其次是扩大了业务范围,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打破了银行的垄断;更重要的是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将对区内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符合条件的飞机租赁融资还将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