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
专家参与论证被指行为欠妥
根据李家法律顾问兰和的微博内容,申请再次开庭的依据来自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权威专家论证意见书。
昨日,兰和未接听电话。据媒体报道,9月7日,李家律师邀请了12名刑法专家与资深律师对此案进行了研讨与会诊,并提供案件与视频资料供专家研讨分析。
媒体报道称,当天与会人士包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原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泗汉以及因“马跃案”辞职的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王雪梅等人。
这一名单一经公布就引起争议,一些声音直指专家行为欠妥。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雨律师认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前庭后都需要对证据保密,即便专家论证也不得向专家出示证据,如果专家违法获悉了本应保密的证据而出具意见,那么意见也无效;如果压根未向专家出示证据,那专家论证意见根本没有立足点。
对此,一些不愿具名的与会专家表示,他们是通过律师同行或行业协会人员邀请参会,当时梦鸽介绍了案情后就回避到会议室外,并没有要求大家对此案定性做出某种明确结论,李某某辩护人向大家继续介绍案情并播放了卷宗中的几段视频,然后大家就掌握的有限情况分别发言,从始至终并没有料到此事会公之于媒体、也没有授权公布,李某某家提出的六项申请也并不能包含所有专家意见。
对话
昨日,参与专家论证会的田文昌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回应质疑。
谈会议 “请专家参会支付极少费用”
新京报:你在专家论证会上看了卷宗材料和视频吗?这个案子不是不公开审理吗?
田文昌:看了。当时是一个内部论证。
新京报:内部论证曝光后,很多人指责专家,你怎么看?
田文昌:我不想让它公开,当时就想着共同论证看这个案子有什么问题,以后交给法院。
新京报:你们是怎么参与这个论证会的?
田文昌:是一个律师邀请,他说这个案子有问题,后来我看了一些材料,觉得从现有证据上看存在很大问题。
新京报:邀请专家来是不是需要支付费用?
田文昌:有是有,但也是极少的。
新京报:有人说专家们收了钱帮着李某某家说话。
田文昌:说就说,(这种质疑是)一贯的,但我们看了录像后觉得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才愿意来论证。
谈案情 “证据不充分需进一步查证”
新京报:你现在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田文昌:证据不充分。她(被害人)的伤情是发生性行为之前造成的,还是发生了之后因为别的事又打的。另外他们在金鼎轩吃饭的时候,她还去了趟卫生间,扎了头发,可以走而没走,吃完饭李某某回家时又主动追到了车库。
新京报:你现在的结论是什么?
田文昌:从现在我接触的材料,看不出来是,看不出来否,什么都不能证明。为什么不让她到庭说明情况,至少目前看跟她报案情况存在出入。她为什么三天以后才报案,三天以后的伤怎么认定是他们打的,都是疑点,还需要进一步查。
新京报:你觉得意见书能被法院接受吗?
田文昌:我当时到了现场才发现就俩专家,都是律师,估计组织者跟专家们不熟悉,不过就算是纯学者意见也不见得被接受,但至少反映一个情况希望引起重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体现在弱势群体,别因为是名人后代就区别对待。
声 音
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专家论证”的概念,但是从当年沈阳黑社会“刘涌案件”开始“专家论证”逐渐热门,即在案件可能对公共政策有影响时,一些社团比如民权自由联盟,认为此案可能涉及民权自由时就会主动发声。
由于我国的刑事诉讼规则是控辩双方都要在场、对一方的举证可以做出反询问、最终的事实认定由合议庭做出,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论证就存在一些天然的弊端:只听取邀请方提供的材料、无法反询问,专家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比法庭上更准确。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郑旭
(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