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制度是拯救A股的灵丹妙药吗?
股市长期低迷,有市场资深人士开出了拯救股市的药方“引入优先股制度”。近日,证监会也表示,开展优先股试点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不少市场人士认为:优先股有助于改变A股市场“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改变市场股票的供求关系,减轻大小非、大小限对市场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吸引各类长线资金入市。有更乐观的市场人士将其称之为是继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重大利好,将促使股市走出趋势性的反转行情。但笔者以为恐怕未必!
所谓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息领取优先权。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由于优先股股息率可以事先固定,一般不会因为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优先股一般也不参与公司的分红。二是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剩余财产的分配优先权,其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之前。
笔者并不反对试点优先股制度,也认为优先股的实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再制造新的市场隐患,逐步改变市场的预期,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但笔者认为对其作用不宜过分夸大。
首先,从当前引入优先股制度的时机看。对于已经过去的股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不想妄加评论。虽然因为股改,上证指数很快涨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6124点,但谁又能说这不是国内外资本共同发力、抢在巨量大小非解禁之前、利用人民币升值、热钱不断涌入的可乘之机、发动的“阴谋行情”呢?因为股改,天量的大小非、一次次IPO重启“三高发行”积累了源源不断的大小限上市流通,勿容置疑的是给股市埋下了长期的严重的隐患。在这种背景下引入优先股制度,不是在当初股改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而是在市场长期低迷时的一种亡羊补牢的无奈之举,其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
第二,从市场原则层面看。众所周知,同股同价同权,公开、公平、公正是市场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的市场长期以来不正常不规范,根本问题就出在制度、规则的设计上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当初,为了解决国有股、法人股这些非流通股流通的问题,我们才下了决心搞股改,无容置疑方向是正确的。今天,我们引入优先股制度,也就是又要把一些股份变成享有优先权但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非流通股,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第三,从市场供求关系看。当前虽然IPO停了将近一年了,但随着巨量的大小非、大小限不断地解禁,再加上银行等上市企业的天量再融资,成几何倍数地放大了市场的股票供应,即使IPO、再融资实行优先股制度试点可以减少给市场制造新的隐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业已形成的大小非、大小限上市流通对市场形成的巨大压力,除非占市场权重大的央企的国有股全部转为优先股,这又意味着改革重走回头路,谈何容易?
笔者坚持认为:公平是市场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的根基;市场的走强靠资金,资金的进入靠信心,信心的增强靠科学、公平的制度和规则设计;解决IPO的治本之策是坚持规则公平、成本公平、机会公平的原则,彻底改革新股发行的定价机制,实行以净资产值为依据定价发行的改革办法;中国股市长期积存的问题又多又复杂,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进行科学、公平的顶层设计和全面、系统的改革与完善。(证券市场红周刊 张昌华)